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权利义务告知书
京西广外街道告字〔2025〕20004号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4号楼1704室周边房屋搭建人:
你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4号楼1704室周边搭建有贰处房屋。此贰处房屋均为彩钢结构。第壹处建筑物在1704室的西侧,东西长4.6米,南北宽2.2米,建筑面积10.12平方米。第贰处建筑物在1704室的北侧,南北长4米,东西宽10米,建筑面积40平方米。贰处建筑物面积共计50.12平方米。此贰处房屋均用于居住使用。经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协查,上述贰处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选址意见书等规划文件,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材料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3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调查。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陈述、申辩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限期拆除决定;逾期不拆除违法建设房屋的,将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报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对该处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天宁寺东里甲18号楼(广外第二执法队)
联系人:南汉卿 李岩
电 话:63262773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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