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催 告 书
京西社稽催字[2024]第747号
中国流通行业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本中心于2024年10月29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社稽限字[2024]第747号),2024年11月29日视为送达。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为丹青补缴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共计20511.98元(人民币大写:贰万零伍佰壹拾壹元玖角捌分),并同时缴纳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产生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之后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以实际缴费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为准)。但是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持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至我中心为丹青补缴上述期间社会保险费。
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有权对上述催告内容进行陈述和申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特此告知。
联系人:黄光兴、张建业
联系电话:66201709、6620169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2020室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0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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