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用人单位申报,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认定何晓航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10-66007070、6620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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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 西城区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表(4.10-04.16).xlsx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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