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催告书
京西社稽催字[2024]第11010209254170号
国泰蓝天(北京)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中心于 2025年4月11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社稽限字[2024]第11010209254170号),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郝文婷补缴2016年1月至2020年7月期间社会保险费共计60421.56元(人民币大写:陆万零肆佰贰拾壹元伍角陆分),(此金额不含滞纳金,2011年7月后,自你单位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以实际缴费时社保窗口计算为准)。但是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持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至我中心为郝文婷补缴2016年1月至2020年7月期间社会保险费。
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有权对上述催告内容进行陈述和申辩。
联 系 人:万明 刘新颖
联系电话:66201689 6620169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3018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6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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