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不含医疗和生育)
稽核意字[2025]第496号
北京科望经贸公司:
我单位于2025年5月8日对你单位有关郭剑1991年6月至1992年8月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医疗和生育)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结果:你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投诉人郭剑缴纳1991年6月至1992年8月的养老保险费。
2.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违反了《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国营企业缴纳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87]市劳险字第224号)第二条和第三条等规定。
3.整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条第五款之规定,限你单位于自收到本整改意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纠正违法行为。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据,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拒不整改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等规定依法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稽核组长:万明 联系电话:66201689
稽核员:崔琰、刘新颖 联系电话:66201698、66201699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5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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