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
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
京西月坛街道公告字[2025]10002号
经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15号32号平房西南侧的贰处建筑物,第一处建筑物呈不规则形状,建筑面20平方米,混合结构。第二处建筑物东西4.2米,东西3.4米,建筑面积14.28平方米,混合结构,两处建筑物均用于云顶界(北京)文化有限公司厨房。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该建筑物未取得规划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规划复函等为证。
请上述建筑物的搭建人、建设单位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调查。(相对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接受调查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三项需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责令该违法建设搭建人于本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回填)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或回填)。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3号
联系人:傅古、安涛 电 话:51951517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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