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经核查,以下人员(见附件)存在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通过自行转账方式,全额退回以下指定账户:
退款方式:自行转账至西城社保基金账户
户名: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0200002909014487326
开户行: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
行号:102100000290
退款时请备注姓名及事由,并将转账截图发至邮箱:rsjggfw09@bjxch.gov.cn。
对于涉嫌欺诈骗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接收经办机构通知后,责任人拒不退回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关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处理。
对于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等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关于“个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的规定处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
(联系电话:010-66007070)
附件:失业保险待遇退回人员名单
附件:
失业保险待遇退回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应退款总额(元) |
1 | 赵思敏 | 652201********5020 | 2349.94 |
2 | 胡翠翠 | 412727********6520 | 7049.82 |
3 | 李耀东 | 410521********0537 | 9149.68 |
4 | 边新军 | 372929********2715 | 9149.68 |
5 | 潘黎黎 | 320921********6368 | 11437.1 |
6 | 王秋华 | 130621********0341 | 2349.94 |
7 | 葛俏 | 231021********3748 | 11847.1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