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众电合创广告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京西人社划决字〔2025〕1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附:《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京西人社划决字〔2025〕1号)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
京西人社划决字〔2025〕1号
当事人:北京众电合创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4号楼221室
经查,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2024年4月17日向你单位下达《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社稽限字[2023]第1152号),要求你单位自收到本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杨会伶补缴2019年5月期间社会保险费1944.16元。但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
本机关向于2025年3月7日向你单位下达了《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催告书》(京西人社催字〔2025〕2号),要求你单位自收到该催告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缴纳社会保险费1944.16元(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缴费义务。
鉴于你单位(你)未按照要求履行缴费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账户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1944.16元(壹仟玖佰肆拾肆元壹角陆分)。
划拨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
开户名称:北京众电合创广告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282000000688017
接收账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029)
开户名称: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0200002909014483319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
注: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抄送银行或者金融机构,一份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份留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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