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稽核整改意见书
医稽意字[2025]第677号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我单位于2025年5月7日对你单位有关王敏2009年08月至2010年01月期间缴纳医疗(含生育)保险费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结果:你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投诉人王敏申报缴纳2009年08月至2010年01月期间的医疗(含生育)保险费。
2.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和第十二条、《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九条等规定。
3.整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以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条第五款之规定,限你单位于自收到本整改意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纠正违法行为。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据,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拒不整改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等规定依法处理。
稽核组长:李妍
稽核员:高建业 曹屹 联系电话:6620548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北京市西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5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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