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信息详情
关于开展西城区2025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3 14:59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西城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等节能法律法规,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改革部门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检查)计划的通知》(京发改〔2025428要求结合本区节能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西城区2025年节能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对象

27家用能单位、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3家节能服务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重点监察内容

对本行政区域内用能单位节能工作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节能服务机构节能报告真实性情况开展2025年节能监察

(一)用能单位节能综合监察

监察对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2000吨以上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及全年电力能源消耗量50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数据中心。

1.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

监察内容: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是否真实。

2.能源利用效率达标情况。

监察内容:能源利用效率是否低于限额标准。

3.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情况。

监察内容: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

4.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落实情况。

监察内容: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5.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情况。

监察内容:是否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监察

监察对象:2023、2024年通过节能审查并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25年按规定应当开展节能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监察内容:是否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并通过节能审查是否存在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的行为;是否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组织开展节能验收并上传验收报告的行为;是否存在未经节能审查验收和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使用的行为;是否存在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验收的行为等

(三)节能服务机构监察

监察对象:2024年以来开展节能报告编制及其他相关业务的节能服务机构。

监察内容:节能服务机构在西城区完成的节能报告真实性。

三、工作要求

(一)被监察单位应当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节能监察,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不得隐瞒、修改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二)被监察单位拒绝依法实施节能监察的,根据《节能监察办法》第二十三条,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节能监察中发现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能源管理基础薄弱的用能单位,提出节能建议。对违法用能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差别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附件:1.2025年西城区用能单位监察名单

2.2025年西城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察名单

3.2025年西城区节能服务机构监察名单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813  

关于开展西城区2025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1).doc




回到顶部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邮编:100032
技术支持邮箱:work@bjxch.gov.cn
官方微信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