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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及所属单位 代理机构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5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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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及所属单位

代理机构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结合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我单位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进行公开采购,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及所属单位分散采购代理服务

二、项目内容

执行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及所属的北京市西城区城市房屋改造发展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北京市西城区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等单位的分散采购业务程序。

三、完成时限

按政府采购规定时限执行代理采购程序,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应商需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并了解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业务特性,且具备近三年内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业绩(提供代理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及所代理项目的公告网页截图)。

(四)需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登记为正式代理机构(提供网页截图)。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止期间任一天的查询结果截图)

(六)具备电子评标条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优先。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参选人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五、报送材料清单

(一)提交报名条件中相关证明资料;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财政部门处罚的行为的承诺函。

(二)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等)。

(三)指定专人与我单位对接相关事宜,提供对接人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后于申报期限内报送我单位。

六、比选组织

(一)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否则,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提交将被视为不合格,不进行后续评审。申报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三)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四)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将组织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小组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排名靠前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小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茜倩

 话:63021396  63028866-1405

 址: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甲24号

 

 

 

 

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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