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社稽限字〔2025〕第1347号
北京华尔森宾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你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查,截至2025年9月9日,你单位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期间未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合计20929.04元(此金额不包含滞纳金)。限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期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交至我中心。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京劳社养发〔2007〕21号)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补缴时,以被保险人相应补缴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历年规定的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被保险人以本人相应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乘以相应补缴年度个人缴费比例补缴,差额部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计入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部分与单位缴费部分,均以本人相应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故向你单位告知,补缴时如遇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补缴金额应作相应调整,实际金额应以办理补缴时社保系统计算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如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我中心将查询你单位开户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款账户,并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书面通知你单位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若你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到我中心申请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未提供担保的,我中心将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你单位价值相当于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如不服本通知,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掌上复议”小程序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也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本通知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缴纳,将纳入企业信用信息予以公示。
本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二十号3019室
稽核组组长:周 杭 稽核员:赵志昊 李洪波
联系电话:66201596、66201728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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