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淑洪:
你请求撤销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2025年6月4日作出的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5)第25号-答《政府信息答复告知书》,于2025年8月4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现向你公告送达西政复字〔2025〕244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西政复字〔2025〕244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内容为:维持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2025年6月4日作出的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5)第25号-答《政府信息答复告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西政复字〔2025〕244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
西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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