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北京盈想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浩宇、樊新路、李月生、王晔、申强申请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本委受理后,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已作出京西劳人仲字[2025]第2701号、4359号、4360号、4361号、4362号裁决书。现通知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到,裁决书即视为送达。如对此裁决不服,应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17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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