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房琦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的公告
房琦 :
经核查,您多享受(□本人,社会保障号码: /☑他人,参保人姓名: 张素兰 ,社会保障号码: 11010********63021 ) 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3 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58539.45 元,大写 伍万捌仟伍佰叁拾玖元肆角伍分 。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 0200002909014484593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新街口支付(029)
附言: 张素兰11010********63021 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王佳琦、张明佳 电话: 010-66201136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西城社保大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已送达。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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