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坚决扛起审计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以更大力度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要求压实责任、严肃处理、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做到以审促改,以审促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优化体制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区政府党组会定期专题研究审计整改重点事项,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审计整改实效。
(二)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格局进一步深化
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全口径、全周期”管理要求,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全面、持续、滚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闭环管理。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审计整改重点专项问题“回头看”和全面问题“回头看”相结合,推动完善制度机制,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巩固整改工作长期成效。
(三)审计整改成效更加彰显权威高效要求
各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履行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紧盯具体问题整改结果,及时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对同类问题进行排查、调查,建章立制、优化机制、加强管控,推动完善内部管理,促进标本兼治。
截至2025年9月底,《关于西城区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45个具体问题中,立行立改的30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分阶段整改的38个问题,18个已整改到位;持续整改的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通过上缴财政、调账、建章立制等方式推进审计整改,整改问题金额2.73亿元,制定完善或出台各类制度85项。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中的问题
一是针对预算安排不合理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预算项目前期谋划,已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中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做细做实项目前期谋划,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二是针对直管公房已出售仍安排管理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预算申报材料审核,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调减2025年度已售公房管理费相关预算资金。
(二)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非税收入收缴口径不统一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在新修订的相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二是针对以前年度非税待查资金长期未查明的问题,相关单位推动清理工作,退回重复缴费资金。
(三)财政管理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一是针对无产权房屋出租出借管理不完善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在新修订的相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中加入无产权房屋出租出借相关条款。二是针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未及时制定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对资金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主管部门已报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
三、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门预决算编制和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针对未严格落实预算编制规范化要求的问题,4个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对2025年相关经费预算进行重新测算,调减部分预算资金。二是针对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8个单位加强预算项目执行动态监控,提高预算执行率。10个单位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项目性质,对支出进行审核。三是针对部分决算数据不准确的问题,2个单位定期对财务报表编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关于习惯过紧日子意识尚未牢固树立的问题
一是针对资金资产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10个单位已将存量资金、非税收入上缴区财政;4个单位已逐步将闲置资产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针对多支付财政资金的问题,4个单位已将多支付的款项追回并上缴财政或退回零余额账户。三是针对将政府应直接履职的事项委托外包的问题,5个单位精准甄别并明确界定由本单位直接负责履职监管的具体事项,履行购买主体监管责任,按要求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三)关于未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的问题
一是针对绩效目标编报不精细的问题,10个单位以项目的实际需求和服务对象特点出发,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每个项目按月设置成本指标。二是针对部分数据平台项目绩效不佳的问题,1个单位不再使用本单位平台,改用主管部门数据平台。1个单位已解决对接用户管理技术问题,完成接口联调,达到平台数据实现共享。
(四)关于内控管理及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制定不严谨的问题,12个单位系统梳理内控制度,及时填补缺失、调整过时以及与上级文件制定条款不符的内容。二是针对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7个单位健全合同履行监督审查机制,加强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过程的审核,督促合同全面履行。三是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5个单位开展资产核查,及时补记资产账;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科室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1个单位已追回欠缴房产租金。四是针对中小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个单位严格落实本单位《中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强化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修订本单位《应急处置服务项目运行规范》,控制应急服务项目的适用范围。
(五)关于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仍需加强的问题
一是针对招投标领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4个单位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过程管理、招标文件审核、完善采购公告和复核。二是针对采购事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9个单位强化合规意识,要求履行签批流程或经会议审议确定供应商后,才能实施项目,避免出现时间倒置。三是针对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4个单位加强对政府购买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三方比选;进一步强化供应商资质审查,与具备承接条件的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四是针对对部分项目未进行有效监管的问题,4个单位强化政府采购项目的有效监管,加强过程管理,严格履约验收,做到支出有据可依。
四、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消费促进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西城消费”配资发券活动监管缺位的问题,相关单位依规核查营业时间外核销消费券行为并取消用券订单;已将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门店加入黑名单,取消平台商户资格。二是针对奖励评选审核监管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及时更新并完善西城区早餐经营规范店集体奖励测算依据,未按标准发放资金已追回上缴区财政。三是针对“西城消费”部分平台宣传效果欠佳的问题,相关单位按计划梳理抖音、微信等宣传账号,集中做好活动宣传;落实本单位采购管理制度,对视频、直播等宣传项目在数量及质量方面进行约束与监管。
(二)关于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个别文件条款不符合市级文件规定或西城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修订西城区进一步推进“一键呼”应急呼叫服务工作方案,对“一键呼”应急呼叫服务中的硬件采购和服务采购已分别开展招标工作。二是针对个别街道特色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街道完善本单位养老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将重复支付服务费用收回上缴区财政。三是针对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了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发放管理工作内部规范,从6方面加强管理,使每项津补贴按照政策规定的时间节点拨付到位。
(三)关于供热补贴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中未明确供热补贴资金的具体适用范围的问题,相关单位补充完善供热运行备案登记细则,制定了西城区申领居民供热燃料补贴指导手册。二是针对多发放供热补贴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多发放的供热补贴追回上缴区财政。
(四)关于部分特色中学及中医医院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利用他人信息违规发放劳务费,规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补缴税款,并对2024年劳务费发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二是针对与经营范围不包含护理机构服务项目的公司签订护理合同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公司资质的审核,目前选用的公司已具备相关资质。三是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修订合同管理流程,明确签字、盖章要求;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支付款项,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五)关于政府投资管理及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未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组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事项;与相关部门及时会商、协调解决问题,推进项目实施。二是针对未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问题,相关单位梳理合同签订流程,明确时间要求和责任分工,保证合同按时签订;加强对项目总投资的监督管理,建立调整机制。三是针对部分合同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多支付的款项已收回上缴区财政。
(六)关于大屋脊筒子楼火灾消隐改造工程、简易喷淋设备采购项目及相关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按照《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比选。二是针对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所有开标资料中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事项进行查询。三是针对个别点位设备结算工程量与现场实际不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要求维保单位根据结算审核资料对设备开展排查。
(七)关于财政领域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未按要求完整填报编外用工人员信息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人员信息维护,发布《关于规范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的补充通知》,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人员信息管理。二是针对“三保”项目标识审核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完成“三保”标识补打工作;印发通知,强化审核。
五、国资国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区属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贯彻落实上级方针及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相关企业搭建业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集团轻资本和轻资产战略;加强考核,推进业绩指标达成。二是针对对所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企业加强对市场研判,提前筹划“十五五”规划;加强对集团战略规划研究,充分发挥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作用。三是针对新设企业管理不规范、业务不及预期的问题,相关企业已于2025年1月签署《合同解除意向协议》;制定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财务结算实施细则,降低采购风险。
(二)关于区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制度缺失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出台《北京市西城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办法(暂行)》。二是针对监督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不到位的问题,相关企业已按照要求,围绕保值增值制定整改计划。
(三)关于金融街论坛服务保障及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智库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要求如存在实质委托事项,必须签订合同;强化采购管理,根据预算调整情况,增加预算确认环节。二是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梳理各项费用标准,从预算编制、采购报价等环节控制费用超标。
六、后续审计整改工作安排及措施
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有部分分阶段整改类问题需要继续推动。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已督促有关部门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加强跟踪督办,二是推进真改实改,三是强化源头治理。
相关单位要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审计机关要严格按照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根据问题整改推进时间节点,依法对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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