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于2025年8月15日在项目征收范围内张贴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征求居民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至2025年9月13日止。征求意见期间有15户居民递交了书面意见,经归纳整理,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为评估价格应该高于现在公示的价格。
2、方案中未纳入“提前交房奖”等奖励,与近期周边地区征收方案存在差异。
3、院内公用过道等公共面积应以分摊方式计入补偿;扩建部分应计入补偿。
4、希望按照家庭实际需求配售定向安置房。
根据居民反馈意见及相关法规规定,区房管局(区房屋征收办)会同区相关部门经研究认为:
1、关于评估价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由经投票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京建法[2016]19号)确定,故不进行修改。
2、关于方案与近期周边地区征收方案存在差异问题。本征收项目的征收补偿方案,由房屋征收部门牵头,严格遵循公平原则,联合财政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属地街道等相关单位,通过集体研究、共同决策的规范流程,最终确定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各征收项目在实际情况上存在客观差异,其对应的征收补偿方案亦需结合项目特性分别制定,因而不同项目的征收补偿方案内容不尽相同,故不进行修改。
3、关于院内公共面积应以分摊方式计入补偿的问题,计算平房房屋价值时,会根据容积率系数进行修正;关于扩建部分应计入补偿的问题,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按照证载确定,扩建等未经登记的建筑,不能按照正式房屋进行补偿。本方案中,对于未经登记的自建房,已设置“无自建房或者自行拆除自建房奖励”的相关规定,故不进行修改。
4、关于按照家庭实际户籍情况配售安置房问题,房屋征收项目定向安置房配售应按照《西城区定向安置房购买资格及配售意见》执行,故不进行修改。
综上,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内容不进行修改。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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