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
西社稽退失催字〔2025〕第002号
杜明:
我单位于2025年 4 月 25 日向您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6224 元,大写 陆仟贰佰贰拾肆元整 。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 0200002909014487326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
行号:102100000290
附言:杜明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马跃龙、翟培楠 电话: 66201719、66201636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特此告知。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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