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稽核通知书
医稽通字﹝2026﹞第370号
北京美之选美容理发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自贵单位接到本通知起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对你单位曾凡超缴纳医疗(含生育)保险费情况实施稽核检查。请予协助配合,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曾凡超2014年08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的工资及工资性收入发放明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请你单位准备好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时携带材料到我中心接受稽核检查。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
联系电 话:66206060 66206087
稽核组组长: 刘彤焱 稽核员:高建业 曹屹
逾期不接受稽核调查或不提供相应材料的,我中心将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特此告知。
北京市西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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