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不含医疗和生育)
稽核意字﹝2025﹞第1475号
北京晟纳雅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于2025年11月25日对你单位有关张辉2010年6月至2016年10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医疗和生育)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结果:你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投诉人张辉缴纳2010年6月至2016年10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2.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和第十二条等规定。
3.整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条第五款之规定,限你单位于自收到本整改意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纠正违法行为。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据,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拒不整改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等规定依法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稽核组长:万明 联系电话:66201689
稽核员:崔琰、刘新颖 联系电话:66201698 66201699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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