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
行政催告书
京西德胜街道催告字〔2021〕10010号
当 事 人:该建筑物搭建人
案 件 来 源:检查发现
案 由:违法建设
本行政机关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73号西侧平房院内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1年10月18日制作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京西德胜街道限拆字〔2021〕10010号),并要求该建筑物搭建人于本决定生效后十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经复查,该建筑物搭建人至今未自行履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催告该建筑物搭建人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73号西侧平房院内搭建的违法建设。
当事人对未按期履行规定义务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催告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4号院明湖大厦C座
德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杜张勇 夏伟
联系电话:82060501
二〇二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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