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英:
2026年4月2日,本机关收到您邮寄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先农坛派出所为被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涉嫌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请依法追究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经审查,您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有以下需修改和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应当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您当前提出的行政复议请求不是明确、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根据您在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陈述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如果您不服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某行政行为,建议行政复议请求表述为:请求变更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某行政行为(写明请求变更的具体内容);请求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某行政行为,并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某行政行为违法;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某行政行为无效等;以上择一表述。
如果您不服被申请人不履行某法定职责,建议行政复议请求表述为: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某法定职责,或者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某法定职责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该行政行为存在是前提。您提交的材料中并未发现上述行政行为,本机关无法明确该项审查事项。因此,请您提交被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您作出的行政行为复印件一份。
如果您认为被申请人为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但是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除外。请您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明确表述您何时以何种方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何种法定职责,并提交相关证据:如您曾经向被申请人提交的履职申请书、邮寄凭证或当面提交的收据等,或您不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正当理由。
请您于收到本补正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如经过补正,行政复议申请仍然不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将依法决定不予受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本《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
西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
王和英:
2026年4月2日,本机关收到您邮寄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先农坛派出所为被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涉嫌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请依法追究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经审查,您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有以下需修改和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应当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您当前提出的行政复议请求不是明确、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根据您在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陈述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如果您不服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某行政行为,建议行政复议请求表述为:请求变更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某行政行为(写明请求变更的具体内容);请求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某行政行为,并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某行政行为违法;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某行政行为无效等;以上择一表述。
如果您不服被申请人不履行某法定职责,建议行政复议请求表述为: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某法定职责,或者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某法定职责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该行政行为存在是前提。您提交的材料中并未发现上述行政行为,本机关无法明确该项审查事项。因此,请您提交被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您作出的行政行为复印件一份。
如果您认为被申请人为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但是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除外。请您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明确表述您何时以何种方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何种法定职责,并提交相关证据:如您曾经向被申请人提交的履职申请书、邮寄凭证或当面提交的收据等,或您不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正当理由。
请您于收到本补正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如经过补正,行政复议申请仍然不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将依法决定不予受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本《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
西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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