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催 告 书
京西社稽催字〔2025〕第465号
北京天成越嘉科技有限公司:
本中心于2025年12月10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社稽限字〔2025〕第465号),责令你单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孙磊补缴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共计16184.44元(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壹佰捌拾肆元肆角肆分;此金额不含滞纳金,自2011年7月,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以实际缴费时社保窗口计算为准)。但是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持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至我中心为你单位职工孙磊缴纳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欠费。
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有权对上述催告内容进行陈述和申辩。
本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赵志昊、李洪波
联系电话:66201728、6620171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3019室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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