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相关委办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了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康复的合法权益,帮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社会功能,切实维护首都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止和减少重精神障碍者危险行为的发生,依据北京市《关于修改北京市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京卫疾控〔2018〕11号) 文件精神,结合西城区的具体情况,现制定了《北京市西城区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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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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