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有关单位:
我委于 2014 年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危孕产妇转会诊工作的通知》( 京卫老妇幼字〔 2014〕8 号)的精神, 印发了《西城区孕妇分级建档及高危接转诊实施细则》( 西卫〔 2014〕 49 号), 因为文件中确定的服务对象、 服务标准、 工作流程均为上级机关相关文件要求, 我委没有添加或减少, 原《西城区孕妇分级建档及高危接转诊实施细则》 需要废止。
今后工作将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危孕产妇转会诊工作的通知》 (京卫老妇幼字〔 2014〕 8号) 的要求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 年 12 月 6 日
政策文件:西卫健妇幼〔2019〕3号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西城区孕妇分级建档及高危接转诊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可复制版本:西卫健妇幼〔2019〕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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