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第3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推进学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
北京市西城区推进学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在2014年义务教育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过程中,西城区率先提出学区制建设,经过近三年的综合试点和分项实验,初步形成了“1+1+N+X”的学区制“西城模式”。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学区制工作落实,促进西城教育平衡优质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础背景
学区制是教育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的变革,是教育事业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是教育治理的工作需要。随着西城区教育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西城模式”的学区制工作迫在眉睫。
2014年以来,西城区在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的基础上,出台学区制建设办法。以全区1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为基础,参考辖区面积和入学办法,将小学划分为11个学区,为免试就近入学提供了地理空间上的框架依据。同时,着重改革招生入学办法,严格入学条件,确保适龄儿童学区内免试就近入学。2015年,将原小升初7个学区调整为11个学区,与小学学区相对应,并以学区为依据,统筹全区优质资源,实施布局调整,全面实现各学区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2016年,启动学区制试点运行工作,开展了资源统筹、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等相关内容的积极探索。2017年,成立了第12学区,主要是统筹人口疏解、定向安置房所在区的西城区学校布局。开展了学区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集中脱产培训。此外,还实行了多校划片入学办法改革,进一步深化学区内教育资源重组,逐步实现从学区间的均衡到学区内的均衡。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综合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明确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立足人的终身发展,树立大教育观,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促进教育平衡充分优质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
搭建教育资源统筹使用平台,教育方法、理念及经验交流平台,教育服务社会、社会支持教育的互动平台。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及教委在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形成“1+1+N+X”的学区制“西城模式”。
四、职责任务
学区制的日常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区教委负责业务培训。形成以学区理事会为咨询研究机构,学区办公室为运行管理机构,学区内各类教育单位为主体,学区内各类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运行机构(简称为“1+1+N+X”)。建立以学区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的工作模式。
(一)学区理事会
学区理事会是学区协商、议事、咨询的非法人机构,组成人员为幼儿园、小学、中学、校外教育单位、社区教育机构、民办教育机构以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教育单位负责人,本学区地方党政机构负责人代表,教育行政部门代表,为教育提供资源的社会机构负责人代表及家长代表等五方面代表。
学区理事会作为协调议事机构,发挥协商、议事、咨询作用,整合驻学区教育专家和学者,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咨询指导;探讨学区内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协调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协助开展第三方评价。
(二)学区办公室
学区办公室组成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和区教委共同委派。学区办公室设在学区所在街道(由2-3个街道组成的学区,设在学区名称中的第一个街道办事处)。
学区办公室负责科学统筹、协调共享学区内教育资源;对学区内本市户籍常住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情况进行调研;协助开展学区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检查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协助做好社区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重点推动社区教育学校、社区家长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协助做好文明城区创建、首都功能核心区建设中与教育有关的工作。
(三)学区内各类教育单位
学区内各类教育单位是学区内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和基本构成要素。包括学区内幼儿园、小学、中学、校外教育单位、社区教育机构、民办教育机构以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
学区内各类教育单位接受学区办公室的协调指导,承担和落实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育工作职责,开展相应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社区教育机构、民办教育机构要与幼儿园、中小学校密切配合,为学区教育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提供支持。
(四)学区内各类社会机构
学区内各类社会机构包括学区内可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资源和支持的各类社会组织与机构。
学区内各类社会机构要关心支持学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对教育单位的资源开放、工作支持等便利条件,促进学区内教育资源、社会资源相互融合,发挥综合效应,优化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有机协调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西城区学区制工作领导机制,由西城区人民政府主管副区长负责牵头,相关委办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二)机制保障
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街道办事处和区教委确定主管领导负责全面落实学区制工作的各项任务。街道办事处负责学区办公室日常运行;区教委负责对学区办公室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三)资金保障
西城区学区制工作资金由区教委统筹纳入年度预算申报,区财政给予保障支持。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政策文件:西政发〔2018〕1号.pdf
西政发〔2018〕1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推进学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