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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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西政办发〔2018〕9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29 日

(此文公开发布)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 年-2020 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32 号)的有关要求,深化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促进我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西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红线意识,聚焦“把隐患当事故处理”的理念,推动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维护西城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首都功能核心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依法集中整治一批重大隐患,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场所,拆除一批违章建筑,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到 2020 年,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和单位主体责任、属地街道和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全区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三、治理内容和分工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是西城区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行业覆盖、重点行业突破”的原则,依据职责,结合实际,明确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在全区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主要包括:

(一)重点消防领域

1. “三合一”、出租房屋高风险人员密集场所。巩固和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成果,围绕出租公寓、出租大院,“三合一”、出租房屋高风险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回头看”和新一轮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治理“三合一”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违法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距离严重不足、消防器材设施缺失或无法正常使用、违规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到 2020 年,全区“三合一”、出租房屋高风险人员密集场所挂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西城公安分局、西城消防支队、市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房管局、西城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各街道办事处、德源兴业、宣房集团。

2. 老旧小区、大屋脊、筒子楼。围绕老旧小区、大屋脊、筒子楼及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多层、高层建筑,重点排查治理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缺失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房屋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行为。到 2020 年,全区老旧小区、大屋脊、筒子楼以及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挂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重大办、西城公安分局、西城消防支队、市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交通领域。围绕铁路、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公路、桥梁等,重点排查治理铁路沿线人员密集区段、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控制保护区、道路和交通事故高发点段,护栏交通提示牌和夜间照明灯等交通设施、突出隐患路段车辆乱停放、违法占道经营、危旧桥梁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仓储物流基地、集贸批发市场、棚户区、危爆品场所及堆物堆料等衍生出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出租车公司、快递物流等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到 2020 年,挂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铁路和轨道交通保护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全面控制。

责任单位:西城交通支队、市交通执法二大队、区城市管理委、各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施工领域。围绕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铁路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特别是地铁标段施工、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程,全面排查治理深基坑边坡、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结合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重点排查治理无规划许可违法建设行为衍生的安全隐患问题。到 2020 年,有效治理建设施工领域和违法建设挂账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区重大办、西城消防支队、区质监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市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城市运行。围绕燃气、电力、热力、供水、排水等城市运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排查治理 30 年以上老旧管线、断头雨水管线、燃气设施设备和市政消火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到 2020 年,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摸清全区地下管线基本情况,完善地下管线保护、严防发生外力施工破坏管道事故,防止管线占压隐患出现反弹。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西城消防支队、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市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各街道办事处。

(五)危险化学品。认真落实《北京市西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经营、 使用、运输、废弃处臵等方面安全隐患。强化危险化学品管控, 涉及教育、医疗等领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开展等级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到 2020 年,加油站(含非经营性加油站) 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危险源企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学校和科研机构实验室、医疗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责任单位:区安全监管局、西城公安分局、西城运管处、西城消防支队、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工业企业。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9 号)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重点排查治理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涉危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等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到 2020 年,有效治理挂账重大安全隐患,工业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责任单位:区安全监管局、西城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七)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围绕游客较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医疗机构、餐饮服务单位、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和大型游乐设施,重点排查治理设备设施运行、大客流控制、燃气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到 2020 年,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实现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全面到位,高风险项目有效监管,旅游景区大客流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因设施设备缺损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旅游委、区质监局、区体育局、西城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文化委,区国资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八)特种设备。围绕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电梯、“三无”电梯(无物业管理、无维修保养、无维修资金)、使用 15 年及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进行排查建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到 2020 年,完成建档电梯整改,电梯运行安全可靠性显著增强。

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九)地下空间。围绕利用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重点排查治理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未按规定备案或改变备案用途使用,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批准用途,擅自改变主体结构、平面布局或拆除设备设施等行为及由此造成安全隐患。到 2020 年,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的行为,消除地下空间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区民防局、区房管局、西城公安分局、西城消防支队、市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安排

按照安委会统筹协调、街道全面负责、行业部门分类推动、企业单位自查自改的原则,采取“动态排查挂账、全程监督治理、严格验收销账”的模式,全面整改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一)前期准备。区政府下发全区总体行动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依据总体方案和市级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制定下发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量化指标任务,并于 2018 年 9 月底和 2019 年、2020 年每年 3 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和报备工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动员部署,确保城市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建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和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并依法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监督检查计划,依据职责分工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实时收集,动态更新建立本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台账,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安 全隐患,由所在街道纳入本辖区安全隐患台账。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各街道、有关部门台账,形成全区安全隐患总台账。

(三)销账核查。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治理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准确掌握隐患整改情况,综合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督促指导企业和单位及时整改隐患。

1. 验收销账。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主体单位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验收资料。各街道、各部门要组织隐患责任主体、所在社区居委会、有关行业部门等单位进行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的挂账隐患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进行销 账。

2. 核查复查。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各街道、各部门上账隐患按一定比例核查,核查比例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3. 督导抽查。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及各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总结评估。每年 12 月份,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安全隐患治理效果进行再核查。要全面梳理总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 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安委会负责统筹协调城市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安委会办公室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直接管,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要求,强化街道和部门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和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并加强与中央在京单位、军队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二)建立机制,确保实效。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报送信息,强化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做到安全隐患治理“一本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治理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完善考核机制,北京市人民政府已将挂账隐患治理工作纳入对区政府绩效考核,区安委会将挂账隐患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进行管理,各街道、各部门年度挂账隐患整改率应达到 90%。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加强政策解读,教育引导企业和单位增强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宣传隐患治理成效和先进典型,并对隐患问题累积、整改不力、出现反弹的责任主体以及严重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动员全社会参与城市安全隐患治 理。

(四)加强保障,有序推进。市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区财政局、区科信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要依据职责, 针对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从业人员居住、企业退出、就业服务、困难群众帮扶等做好保障,并在政策上予以支持,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平稳有序推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加大对挂账隐患治理资金的保障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五)构建长效机制。研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控制度,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手段,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发生。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积分制等有效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向纵深发展。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8〕9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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