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关于饮、副食行业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的若干措施》(宣政发〔1987〕107号)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9版)》的通知(西政发〔2019〕7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区委各部门,区武装部。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4日印发
政策文件:西政发〔2020〕6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文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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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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