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信息详情
(失效)西政办发〔2017〕14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30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北京市西城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西城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结合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细则,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推进政府工作阳光透明,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全面落实公开内容,推进公开过程常态化

(一)必公开项

1.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使用财政资金的区级预算单位要按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各部门要公开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等。公开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2016年末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等。(区财政局牵头,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主动公开本区ppp项目基本情况、政府及社会资本出资情况、实施进程、合作模式、合作期限、招商推介、咨询服务等信息。(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3.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做好房地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社会预期。按季度公开房地产中介机构“双随机”检查及监管执法情况。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及完成情况,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房源、程序、过程、结果及退出等信息。(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房管局、区重大办、西城工商分局分别落实)

4.出台《北京市西城区关于规范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工作的管理规定》。做好区政府及各单位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废止、失效等情况。(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5.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信息,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信息。通过“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实时公开社会组织年检结果信息、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及时公开慈善组织认定信息和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信息。(区民政局负责落实)  

6.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的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他平台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西城工商分局、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7.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好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公开,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工作情况公开。加大区级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等政策措施解读力度。做好“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项目征集、技术突破、产业应用等信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信委、西城园管委会分别落实)

8.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布本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人数等信息,公开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指导幼儿园和中小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学前教育信息的统筹和公开。(区教委牵头落实)

 9.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西城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做好“疏解提升并举”有关政策解读工作。做好西城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的解读工作,公开“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便民商业网点建设、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开展洗染、家政、餐饮等行业服务规范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公开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范围、标准、内容等。细化指标设置,丰富监测体系,加大疏解整治公开力度。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开墙打洞”整治、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等工作信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区协同办)、区商务委、区环境办、区统计局、西城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各相关单位分别落实)

10.做好督查、绩效及建议提案的公开。加强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公开,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督查推进落实情况,区政府承接市政府绩效考核督查任务及推进情况,公开区政府绩效考核相关情况。进一步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尤其是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加大公开力度。(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牵头,全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11.试点专项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扶贫救灾、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的公开工作。各试点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部署,高质量完成国务院试点相关工作任务。(各试点单位负责落实)

(二)探索公开项

    按照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以下公开项为市各委办局落实完成,西城区作为全国政务公开基层试点单位,全区相关单位应重点关注、及时跟进、探索完成,创新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切实优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府效能。

12.加强预期引导。做好产业、财政、就业等对市场预期有重大影响政策的发布解读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有力引导预期。按月度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主动回应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数据,并对经济形势进行解读。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统计局分别落实)           

13.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自助终端等渠道,加大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深入解读税收相关政策措施和操作办法,密切关注企业对政策调整的反映,及时回应关切。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工作。配合市相关单位做好定期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以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地税局、各相关单位分别落实)

1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审批结果、项目进展、招投标、征收土地、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交竣工验收等信息。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专项稽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节点信息。(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重大办、西城规划分局分别落实)

15.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单项审计结果公开。推进区审计部门专项资金单项审计结果公开,继续做好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公开。(区审计局负责落实)

16.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央、市、区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对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备案工作方面的舆情,及时予以回应。(区金融办、各相关单位分别落实)

17.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区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情况,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情况。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公开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区国资委负责落实)

18.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及时发布区域内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区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

19.持续推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单位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配合市里做好侵犯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区商务委、区科信委分别落实)

20.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检查情况公开。及时公布旅行社分支机构黑白名单、非法旅游宣传招徕电话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情况。(区旅游委负责落实)

21.推进消费升级、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促进消费增长有关政策,重点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旅游、体育、养老、文化等服务业领域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推进产品质量监管依据、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重要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质量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记录、缺陷产品召回等信息。及时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围绕重点业态、重点区域、重点消费问题,及时公开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加大对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区商务委、区质监局、西城工商分局分别落实)

22.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执行医药分开、药品阳光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综合政策。做好社会办医相关政策宣传,推动社会办医健康有序发展。及时公开解读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政策。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区卫计委、区发展改革委分别落实)

2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抽检信息、违法广告监测信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产品召回信息等。及时公开药品GMP、GSP认证公告信息及证书收回撤销情况。及时回应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客观准确发布热点问题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等。(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

24.推进全区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做好养老服务政策公开解读工作,加大居家养老、医养结合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信息。按月公开低保、特困人员的人数、资金支出情况;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按学年公开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解读慈善事业有关政策。及时公开慈善信托备案事项信息,按年度公开慈善信托检查评估结果。(区民政局负责落实)

25.推进户籍、居住证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围绕户籍和居住证业务办理,及时公开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工作时限、办理机构等信息。(西城公安分局负责落实)

26.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各项就业创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开展“促进就业政策发布暨宣传月”活动,通过报刊、网络、街道公共服务大厅的电子屏及政策宣传栏、社区宣传栏等平台,积极宣传就业政策。搭建西城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建立“西城就业”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相关政策及就业服务信息。开展送政策进企业、送政策到孵化器等活动,进一步扩大就业政策的宣传范围。加大大学生就业服务信息公开力度,深入高校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做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服务的宣传工作。(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落实)

2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实施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发布本区空气质量监测预测信息。加大空气重污染预警、区域联防联控工作进展和成效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依法公开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结果等信息。定期公开污水管线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全区各级河长名单和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展。(区环保局、区市政市容委分别落实)

28.推进城市环境整治提升信息公开。推进城市运行管理、城乡结合部治理、环境卫生整治信息公开。推进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工作方案、具体措施、进展情况等。做好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中心城区架空线入地、背街小巷环境整治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区市政市容委、区环境办分别落实)

29.推进缓解交通拥堵信息公开。做好交通拥堵治理各阶段措施、成效的公开工作,加大治理过程中社会资源整合利用、意见建议征集反馈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区市政市容委、西城交通支队分别落实)

30. 探索推进重要事项相关信息公开。配合市里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宣传、普及冰雪运动和冬奥会知识,推进快乐冰雪季等冰雪系列活动信息公开。推进西城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信息公开。 (区发展改革委(区协同办)、区体育局、区外联办、各相关部门分别落实)

31.推出惠民便民系列地图。围绕教育、空气质量、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社区服务、政务服务等民生事项,全市推出惠民便民综合服务系列地图。我区各单位、各街道应积极配合,并适时探索编制我区相关领域的便民系列地图。(区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32.推进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公开。做好权力清单清理规范工作,公布2017年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配合市相关部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西城工商分局牵头,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33.深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面向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主要部门要率先推进服务事项公开,简化办理流程,精简证明事项及前置程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严格实行“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二、深化公开平台建设、畅通政民互动渠道

(一)平台建设

1.深化政府会议开放制度。严格落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微博直播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政府常务会议微博直播。参照区政府常务会议开放制度,进一步推进各部门、各街道办公会会议开放,加快建立部门、街道会议开放机制,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房管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商务委、区卫计委、区安监局等与民生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每年应围绕民生工作组织会议开放至少1次,各街道每年应组织会议开放至少2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区社会办牵头,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2.推动政府开放日长效机制。在原有的实地参观、模拟政府常务会、政策咨询等形式的基础上,出台政府开放日活动机制,原则上开放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探索举办民生事项专题开放日活动,围绕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民生关注热点,开展系列开放活动。与民生工作紧密相关的部门和街道要参照执行。(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新闻办、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3.推行政府向公众报告办法和“四同机制”办法。出台西城区“四同机制”和政府向公众报告办法。每年至少召开1次政府向公众报告工作会议,汇报《政府工作报告》推进落实情况。通过共同谋划、共同推进、共同研究、共同评价的“四同机制”,形成党政机关、代表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多方代表构成的全方位、多维度的代表团,实现共谋、共治、共享,发挥好各方代表监督作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新闻办牵头,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4.搭建政民互动中心。依托政民互动直播间、“12341”一把手接听热线平台,通过政策解读、专家访谈、热线咨询等形式收集民智民意、研判舆情重点、回应群众关切。各部门、各街道应严格按照年初直播计划(区政府重要会议议题计划表)安排,充分准备,配合牵头部门做好互动直播。(区政府新闻办牵头,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5.落实民生工作民意立项机制。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民生工作民意立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部门、各街道按照年初制定的19个民生工作民意立项试点项目,精准对接,全面落实,在全

区范围内形成政府、社区群众同步推进、同向着力、同频共振。建立民生工作民意立项动态案例库,通过梳理典型案例,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使广大居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区社会办牵头,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二)发布渠道

 1.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快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制定政府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机制、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明确政府网站内容发布、运行维护、安全保障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加强政府网站之间、网站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的联动,拓宽传播渠道,提升网站集群和扩散效应。(区科信委牵头,区政府新闻办、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2.提升新媒体平台权威发布水平。规范内容编发程序和公众问询答复程序。加强浏览量分析,根据受众特点和需求,精准定位受众,个性化设置议题,突出新媒体特色,增强传播效果。加大利用新媒体发布政府权威信息的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区政府新闻办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3.持续优化政府公报服务功能。按照北京市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电子公报建设,优化功能设置,提供打印、下载、分享等功能,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阅读。加强公报属地管理,定期对公共图书馆以及街道、居委会图书馆阅览室接受政府公报并及时上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以区政府名义和各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在公报中公开。(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和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单位负责落实)

4.加强预公开及政策解读。按照年初制定的预公开及政策解读计划议题表的安排,在决策前做好预公开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提请上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发布,严格按照程序上传至专栏,要善于运用新媒体开展政策解读。(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牵头,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5.加强舆情回应工作。根据西城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决机制,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工作,发挥好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重大舆情联席会议制度。增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区政府新闻办、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三、时间安排

(一)承接启动阶段(1月至3月)

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考核和评估工作,印发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细则,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完成《西城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内容的公开工作并进行动态管理,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奠定基础。

(二)部署推进阶段(4月至6月)

按照国务院、北京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以及全国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要求,编制《西城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西城区落实全国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和试点工作,试点内容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区探索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清单。

(三)汇报提升阶段(7月至9月)

按照第2次区政府常务会要求,在第三季度向区政府常务会汇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细则、2017年要点、试点方案的推进情况,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好准备。

(四)评估考核阶段(10月至12月)

全区各单位完成2017年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开展全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制发反馈报告。迎接国务院、北京市第三方评估和考核工作。组织全区政务公开年底绩效考核。

四、夯实日常基础工作,强化公开保障措施

(一)工作保障

1.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作用,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重大问题,做好资源整合、统筹协调、顶层设计、监督指导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2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分管负责人工作分工应对外公布,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充分调动信息产生部门(业务科室)的积极性,强化 “政务公开人人有责、科科负责”的工作模式。(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2.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2017年依法行政培训班暨第二期处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公务员科级干部培训班、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等课程体系中,在“干部在线学习”系统中重点加强“依法行政下的政务公开”专题的学习。从普适性培训转为专题培训,制定专门培训计划,提高培训自主性、生动性、针对性。继续开展“点对点”直通车培训,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参与范围。依托法律顾问团队和专家团队,全年组织召开4次以上依申请公开“菜单式”专题培训,组织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沟通,疑难研讨。确保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0课时。(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3.加强清单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继续按照北京市政务公开三级清单的要求,做好清单内容信息发布及动态管理更新工作;进一步推进三定清单标准化,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分批编制政府信息目录清单,探索梳理主动公开目录清单、依申请公开目录清单。以全国政务公开试点单位为契机,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 等领域,立足试点探索,梳理公开事项、编制事项标准、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各部门、各街道分别落实)

4.加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源头属性管理,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工作原则。建立公文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区政府各单位、各街道起草政府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区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各部门、各街道发文参照执行。建立健全公开属性定期审查机制,有序拓展公开范围。按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各部门、各街道分别落实)

5.建立依申请公开案例分析、通报建议制度。定期通报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对受理、答复等环节进行规律性研究。定期梳理形成促依法行政工作建议。定期对依申请公开疑难案例、复议诉讼典型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案例汇编,针对全区依申请公开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和督促整改。定期安排依申请公开专题研讨会,研判疑难案例。定期安排工作人员旁听诉讼案件,强化风险意识。(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负责落实)

6.着力推进政务公开评估和考核。把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被市、区政府通报、造成不良影响并产生严重后果的,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7.建立政务公开风险防控体系。探索信息发布风险研判机制,将风险评估、舆情监测、经验总结和案例研讨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前执行《西城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单》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充分运用专家学者力量和社会各界资源对政务公开风险防控体系建言献策,多渠道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二)日常工作

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动态更新管理和维护工作。各部门、各街道应根据变化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相关要素,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的内容。(各部门、各街道分别落实)

2.做好年度数据报送工作。按照国务院、市政府办公厅年度数据报送要求,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数据统计平台“年报报送”、“国办数据报送”两个功能模块,在2018年初,分别向国务院、市政府办公厅报送本单位自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数据。(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3.做好年报编辑和报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1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规定,按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辑和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开办进行抽查。(各部门、各街道分别落实)

4.做好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管理和服务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电脑、展示架等公共财产的保管;做好各种信息公开标识的摆放,使其整齐化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工作,确保完成一年2次向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本单位辖区查阅中心移送本部门纸质宣传材料的要求,方便公民了解情况和信息查阅。(区综合服务中心、各街道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5.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严谨规范进行答复,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北京市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录入、答复录入,每月前3个工作日及时在系统上上报当月数据。每季度(4月5日前、7月5日前、10月5日前、1月5日前)按要求向区公开办报送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败诉案件情况,无败诉的也需零报备。(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负责落实)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7〕14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分享:

回到顶部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邮编:100032
技术支持邮箱:work@bjxch.gov.cn
官方微信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