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级城市管理体制下移执法重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编委〔2017〕1号)精神,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现就调整我区城管执法管理体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权责一致、加强统筹、协调创新”的原则,理顺权责关系,合理划分区、街道在城管执法方面的职责;下移执法重心,保障街道有能力履行相应职责。到2017年底,区城管执法体制基本调整到位,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管理体制
将各街道城管执法队由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统一管理,调整为以街道办事处为主的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的指导和监督。
(二)明确机构定位
体制调整后,街道城管执法队仍作为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的派出机构,机构名称、编制类型不变,以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的名义进行执法,相关行政复议和应诉以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名义进行,具体事务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
(三)坚持力量下沉
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现有街道执法队编制全部划入街道,纳入街道办事处编制总额,其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由街道办事处进行管理,执法队人员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范围。
(四)规范协管队伍
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随城管执法体制调整逐步减少。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五)加强指导监督
体制调整后,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加强对各街道及街道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和执法监督。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直属执法队,负责对街道城管执法工作的督查,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开展重大执法行动时,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对街道执法队具有跨区域的调动指挥权。
(六)完善运行机制
建立以街道执法队为骨干、公安为保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切实提高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统筹协调能力。健全相邻街道城管执法队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无缝衔接机制。
(七)制定权责清单
全面清理、科学划分区、街道城管执法领域的工作职责,明确职责边界,厘清责任事项。依法建立城管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健全问责机制,实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稳定执法队伍
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城管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完善交流任职制度,确保体制调整平稳有序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
严禁在体制调整工作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调整过程中,冻结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的人员调动工作。要切实做好人、财、物的划转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统筹解决相关问题
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及时调整街道执法队伍的经费渠道,实现事权与支出相适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行政执法、技术装备、检验检测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体制调整后工作经费水平不降低。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政策文件:西政发〔2017〕14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西城区城管执法管理体制的通知.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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