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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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发〔2017〕20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北京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城市定位,进一步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健全安全预防工作格局,提升城市品质,共建美丽西城,现就推进西城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出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西城区实现发展转型和管理转型,强化“红墙意识”,自觉落实首都核心功能,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发挥安全生产在转方式、疏功能、控人口、治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强化预防为主,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统筹协调、广泛动员”的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引导、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公众参与,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全面提升西城城市品质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区要强化“国际一流看西城、和谐宜居看西城”的示范意识、担当意识,深化“平安西城”建设,到“十三五”末,基本建立起格局完善、系统完备、运行顺畅、保障高效、手段科学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反映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的各项指标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高效,争取在北京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进程中走在全市前列。

二、完善安全预防控制运行机制,突出科学研判

(三)健全风险研判防控机制。牢固树立“红墙意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行业领域、辖区实际,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析研判机制,探索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引入外脑”机制,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使其专业力量参与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升形势分析研判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四)健全分级分类管控机制。按照风险程度,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级管理,可分为A/B/C/D四个等级,加大对较高风险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推广、宣传风险控制级别较高企业的经验做法。按照企业所在区域的敏感度,对企业进行分类,加强对安全生产舆情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预测,对中央部委周边、非首都功能疏解等敏感区域进行严格防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有效应对能力。在各行业领域中,推广我区建筑领域施工现场差异化管理机制,按项目性质和现场管理状况分类管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完善联络政府、企业之间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专职安全员的重要作用,完善属地“网格化”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确保监控、防范、处置等措施落实到位。

(五)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推进西城区安全生产执法案件网上移交平台建设,持续完善西城区政府部门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机制和街道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机制,确保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之间信息通道畅通,实现信息共享,提升执法合力。提升安全生产数据统计分析的全面性和精准性,充分发挥数据统计分析对风险研判控制的重要作用。坚持“位置毗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原则,在商务、旅游等重点行业成立区域联防工作组,健全定期组织互查互检、业务交流、培训演练、信息通报等机制。持续大力度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助推还未达到安全社区的街道开展创建工作,推动各项安全预防控制工作覆盖到所有社区,逐步完善区域安全预防联动、联防、联控和联治工作模式。

(六)完善应急联动机制。着力提升中心城区城市运行风险应对能力,加强区街之间、部门之间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探索建立以重点工业企业为龙头,相关企业参与协作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根据西城区产业结构特点,有针对性开展综合楼宇、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类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各类预案储备库和工具箱,提高应急处置效率。通过签订协议、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联合处置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三、提升企业安全预防控制能力,注重防控成效

(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实施规范》,严格落实抓好安全生产和建立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加大对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人、财、物的投入力度,要深入分析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规律特点,准确查找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风险点,要建档成册,并采取主动、有效的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形成企业风险辨识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等的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模式。要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在绩效考评体系中的比重,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绩效奖金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责任,逐级、逐岗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八)强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打造西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千万工程”(三级企业达标超过千家、小微企业达标超过万家)。要高标准完成“一企业一标准、一岗位一清单”编制工作,着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编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和评估标准,实现一企业一标准。要鼓励、发动全体员工参与到企业风险辨识和防控过程中,健全企业风险登记档案。按照风险发生的大小和可能引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对风险进行分级、分类,采取消隐措施。要对企业各个岗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制定安全、科学的操作规程,合理规避事故的发生,编制岗位隐患清单,实现一岗位一清单的管控模式。

(九)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要强化主动发现风险、主动公开风险、主动消除风险的意识,建立健全风险警示制度,完善风险预防控制公告机制,在企业重点、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公示、公告栏,及时公布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情况、风险辨识和消除情况、管控措施及注意事项,要明确告知员工风险可能发生的位置、原因及引发的后果,要设置风险报告电话,在风险较高的工作场所和位置,要设置必要的报警装置和合理的撤离通道,并对岗位员工进行应急处置培训。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风险数据库,建立企业风险防范微信、微博公众号,持续开展动态辨识、评估、预警预测等工作,对风险实施动态管理。

(十)加强企业重大危险源管控。对于可能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及时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完善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动态全程监控和风险预控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按规定依照重大危险源级别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和应急措施报区安全监管局、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基于企业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各类应急预案,并与区、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并报区安全监管局备案,每三年修订一次应急预案,遇有法律法规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修订。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要确保参与救援人员的安全,设置醒目的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装置、设备、设施;暂时难以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装置、设备、设施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十二)加强职业危害防控。持续将专职安全员纳入职业卫生监管体系,探索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机制。企业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工作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作业现场要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装备,定期检查更新。采取个体防护措施的,要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要严格实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四、强化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管控,建设智慧城市

(十三)加强城市运行防控网建设。强化对公共设施使用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城市运行风险管控,构建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城市运行安全预防控制网络。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要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京政发〔2014〕2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交通枢纽、地下空间、公园景区、商场超市、人员集聚场所等地点的安全风险管控,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推动安全风险公示警示,强化预防控制措施。推进输水、输电、供气、供热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轨道交通等的风险管控,完善基础数据,落实分类监管,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点解决违法违规占压、标识不清、违章开挖等问题,特别是要彻底消除违法占压输油气管线各类隐患,加强行业部门间的协作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加油站贯标改造。

(十四)加强城市运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优化有限空间网格化管理流程,发挥街道专职安全员对有限空间作用管理的重要作用,将有限空间作业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和夜查作为街道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街道直接处理区网格指挥中心分派的有限空间作业事件,并将以上目标的落实纳入街道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持续完善西城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快速发现、快速响应、快速检查执法”的“三快”监管模式。定期开展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功能,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加快建立针对高危行业、重点工程以及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跟踪和管理联动机制。健全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协调联动、信息发布、社会动员和统筹协作等工作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十五)强化城市运行风险源头管控。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中要体现安全发展和发挥首都核心功能的要求,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加强城区发展规划与城市地下公用基础设施规划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管线、轨道交通等规划的衔接,切实保护好古都历史文化遗产。各街道办事处要持续为辖区老旧小区和平房困难居民检测、更换软燃气使用设施。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人口调控,建立符合西城城市战略定位的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制度,强化负面清单动态调整管理机制。推动经济存量中高危险、高污染、高耗能、高职业危害生产企业的转移或退出。依据资源承载能力合理控制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并明确各环节的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持续对电梯进行“一梯一表”摸底排查,更换危改、回迁和失管居民楼电梯,实现电梯安全事故源头管控。

(十六)落实城市运行风险防控措施。要构建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负责城市运行保障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实施城市运行风险源普查,列明风险源名称、类别、风险程度、分布状况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城市运行安全标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规划、技术等措施,控制新增风险,降低和消除存量风险,实现风险动态管理和持续改进,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优先开展较高风险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十七)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科学技术。加大科技兴安推进力度,依托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传感、遥感、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加快西城区安全生产微信平台和微博平台建设,推进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更新建设、移动终端建设,实现网站与微信平台、微博平台、执法终端的互联互通,提升风险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深入巩固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战略合作关系,引导专家、专业力量,参与西城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重点领域事故分析和对策研究等重点工作,提升全区安全预防控制工作科学性和准确性,鼓励各类研发机构参与西城区安全预防控制工作,为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供风险管控、预警预测、事故分析鉴定、检测检验、职业危害监测等技术支持。探索实施“智慧安监”工程,实现城市智慧运行,提升城市服务品质。

五、充分调动社会参与,实现共治共享

(十八)激发社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活力。加快西城区安全生产技术协会、联合会等组建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安全预防工作中的专业化指导、服务作用,鼓励商会、慈善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其它社会组织、群众组织积极参与安全预防工作,坚持群防群治。积极构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良性合作关系,支持社会组织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科技推广、安全教育、安全文化普及等方面的专业委员会,汇聚各方专业力量、树立行业协会权威、推动企业自律自治。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作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重视校园安全,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健全和畅通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的群众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预防的意识和能力。

(十九)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一流标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工作,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防控和事故善后赔偿功能,并将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诚信等挂钩。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重点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系统,逐步实现与社会征信系统对接,与中心城区产业结构调整、治理“大城市病”和“疏非控人”等工作对接,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二十)推动安全生产产业发展壮大。鼓励、支持各类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其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积极参与制定发布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路线图,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为辅助政府监管创造条件。支持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施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采信制度。加快安全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推动标准研发、信息咨询等服务业态发展。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加强对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联合区政府督查室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定期开展分析评估,及时研究解决面临的问题。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监管职责要求,进一步健全综合决策、协调落实、督查考核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加强源头风险管控,抓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融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之中,完善本行业(领域)风险预警预测和风险管控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政策支持。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和研判核心功能区安全生产保障任务重、政治敏感性高等形势、特点和规律,不断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相关政策创新,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化、标准化建设,协助推进形成比较完善的地方性法规、标准体系,规范、引导和推动安全预防控制工作依法运行,为全面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二十三)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类企业要制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行业、本辖区、本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内容、方法、步骤,切实抓好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大对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投入力度,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实施和完善提供资金保障。

(二十四)强化监督追责。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研究制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办法和失职追责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直报制度,严肃查处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行为,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要充分运用西城区燃气爆燃典型事故案例模拟责任追究的成果,建立健全事故倒查追责机制,依法依规查处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而引发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企业和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规范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案件办理程序,依法查处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9日

 

政策文件:西政发〔2017〕20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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