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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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发〔2017〕19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四同机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31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四同机制”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四同机制”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西城区拟成立百人建议代表团,通过“四同机制”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执行、管理、结果全过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民众参与的共治体系,实现政民良性互动,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四同”释义

 “四同”暨共同谋划、共同推进、共同督查、共同评价。其中,共同谋划是指在顶层设计、制定计划时,邀请代表提出建议;共同推进是指在推进难点工作时,邀请代表共同参与、研究解决;共同督查是指在过程管理时,邀请代表共同参与督查检查、察访核验;共同评价是指在年终政府绩效考评时,邀请代表参与评价。

二、百人建议代表团释义

(一)代表构成。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统战人士代表、专家学者代表、居民代表、企业代表、驻区中央单位和部队代表、媒体代表。

(二)代表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参与意愿;能参加政府向公众报告工作会议、区政府年终绩效考评现场述职评议会;能积极参加日常研讨、督查、调研、察访核验等政府管理活动。

(三)参与方式。各类代表共100人左右,组成代表库,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按要求推进“四同机制”时,可从库中选取代表。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共同谋划阶段(每年1月至3月)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年度任务、落实预案时,至少召开1次征求意见会,邀请3位以上建议团代表参加讨论,并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情况纳入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共同推进阶段(每年4月至8月)

参加区政府领导重要专项工作调度会。区政府主管领导对专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度时,每年每位领导至少安排1次,邀请3人以上建议团代表参加。

同时,各部门、各街道班子或班子成员每年至少2次,每次邀请3位以上建议团代表,参加专题事项研讨,请他们提出建议、协同推进,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整改提高。

第三阶段:共同督查阶段(每年9月至11月)

在联合督查、专项督查和察访核验工作中,邀请建议团代表参加察验,对进展缓慢、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听取代表建议并改进提升工作。

第四阶段:共同评价阶段(每年12月或次年1月)

召开区政府绩效考评现场述职评议工作会,区政府各部门、街道对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述职汇报(每人8分钟)。建议团代表根据日常了解、各部门履职情况、现场述职情况,对部门和街道进行评价打分。现场打分纳入部门和街道年度绩效考评分数,评语中的意见建议反馈给各单位作为整改工作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百人建议代表团”成员应积极参加区政府相关会议、调研、检查等工作,全面了解重点工作情况。为政府部门、街道与辖区居民架起信息桥梁,将区政府重点工作与民情民意有机结合,给区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将政府工作及时向社会宣传。

(二)各部门、各街道按照“四同机制”各阶段安排,定期邀请代表参与研讨会、督促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每季度将活动情况、代表信息和意见建议反馈区政府绩效办(xcjx@bjxch.gov.cn)。“四同机制”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绩效工作。

(三)各部门、各街道要充分利用“百人建议代表团”沟通民意、群体广泛、客观公正的优势,充分研究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公开、共治、共享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7〕19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四同机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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