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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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西政办发〔2016〕7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治理无证无照餐饮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治理无证无照餐饮单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北京市西城区治理无照无证

餐饮单位工作方案

 

餐饮单位无照无证现象是我区城市管理和食品安全的痼疾顽症,构成了城市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也是我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调整产业结构、疏解人口等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切实降低城市运行风险,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规范经营秩序,现就我区治理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我区无照无证餐饮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我区无照无证餐饮的业态构成主要是中小餐馆、小吃店、现场制售摊贩、单位食堂、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饮品店、甜品店等。大部分无照无证餐饮场所位于违法建设、待拆迁区域、住宅底商区、老旧平房区,侵占了城市公共资源,带来消防等公共安全隐患以及噪声、油烟等环境污染,严重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另有少部分餐饮单位虽然能解决一定的消费需求,但其有关资质、房屋产权以及环保、面积、设施等未达到办理证照的标准。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环境要优美、人口要调控、服务要优质、发展要持续”的要求,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首都功能核心区战略定位,遵循“政府领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由区政府负总责,各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实施,以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餐饮单位为重点,结合辖区实际对无照无证餐饮单位进行分类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品质,建设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

通过有效压减全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存量,坚决遏制无照无证餐饮经营行为滋生蔓延,合理规划配套餐饮设施网点,在2016年底实现全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基本得到有效治理,让我区居民享受便捷、优质、安全的餐饮服务。

三、分类整治的主要措施

(一)坚决取缔利用违法建设从事餐饮经营的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规划、城管、公安、房管、市政市容、园林绿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以及市政公共服务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利用违法建设从事餐饮经营行为的单位,坚决拆除其经营场所依附的违法建设,不得为其非法餐饮经营活动提供水、电、气等管网接入。

(二)对待拆迁区域的餐饮单位实行限时管理

餐饮经营场所位于待拆迁区域内,原来取得的营业执照和餐饮业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能延续办理,但经营者仍在原址经营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限期停止经营行为;逾期不停止的,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针对当地居民确有需求但餐饮规划建设暂时不到位的个别餐饮单位,由各街道办事处与相关部门会商解决。各街道办事处、工商和食药监等部门可对餐饮单位采取阶段性、临时性管理措施,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三)坚决制止利用住宅楼底商非法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

对位于住宅楼底商或距离居民住宅过近,以及在居民小区内其他位置,存在噪声污染、油烟扰民等现象或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无照无证餐饮经营场所,依法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和餐饮业食品经营许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工商、食药监、环保、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消防、地税等部门对无照无证餐饮单位以及底商房屋所有权人予以限期整改,责令其停止违法餐饮业经营或房屋出租行为;逾期不改的,依法从严查处。对及时停止违法餐饮业经营的,属地工商、食药监部门可引导其转型经营一般商品、预包装食品等其他业态,并依法申办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对证照齐全的住宅楼底商餐饮经营者引导其转型。

(四)强化对非法餐饮单位聚集区和网络订餐的综合治理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工商、食药监、公安、城管、规划、环保、园林绿化等部门,加大对居民住宅区、交通枢纽、大型市场周边无照无证餐饮单位聚集现象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侵占绿地、道路或利用出租房屋、违法建设非法加工制作并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要加强对整治成果的巩固,将非法餐饮单位聚集现象纳入网格化管理,采取错峰巡查等监管手段,有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利用企业或事业单位所属房屋从事无照无证餐饮经营行为的,各街道办事处要向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发放告知函或约谈,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收回已出租的用于无照无证餐饮经营的场所。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区房地中心和宣房投公司应主动收回用于无照无证餐饮经营的房屋及直管公房。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西城工商分局要加强对我区互联网订餐服务平台的规范,督促网络平台严格落实索照索证制度和网络经营者实名审核制,严厉打击未取得合法资质利用互联网提供订餐、餐饮加工制作和送餐服务的行为。区商务委要组织对居民住宅小区、写字楼、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大型市场周边餐饮设施状况进行调查,与各街道办事处、规划等部门密切配合,完善配套餐饮服务设施。

(五)严格早餐经营网点(车)的规范管理

对于已在有关部门备案的早餐车,由区商务委与各街道办事处会商解决。对于未经同意设立的食品摊贩、早餐经营网点(车)依法组织取缔。

(六)规范民办学校和民办托幼机构学生供餐

取得合法办学资质的民办学历学校和民办托幼机构应依法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办餐饮业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餐饮业食品经营许可后方可供餐。在取得餐饮业食品经营许可前,由区教委组织民办学历学校、托幼机构,引进具备法定资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学生供餐;加强对民办非学历学校供餐行为的监督管理。

(七)坚持示范引路、突出重点,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每个街道办事处明确重点整治地区,集中力量整出成效。2016年底,每个街道办事处在其管辖范围内各创建一条“食品安全示范街”(经营示范样本街),示范街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均达到“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区市政市容委(环境建设办)、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要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示范街(店)的具体标准,通过树立典型和示范带动,着力提升我区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四、步骤安排

(一)2016年2月为各街道全面摸底和部署阶段

召开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对无照无证的餐饮单位数量、类别、形成原因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台账,提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进度安排和职责分工,并报送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2016年3月至2016年10月为全面整治阶段

各相关部门依据总体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或规范标准。各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对无照无证的餐饮单位进行综合治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三)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为总结评估阶段

各部门进行总结,结合工作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责任制度,做到标本兼治,通过日常监管措施持续巩固清理整治效果,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水平。

五、组织机构

成立西城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监管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西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少峰

副组长:西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姜立光

西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吴向阳

成  员: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环保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房管局、区市政市容委(区环境建设办)、区商务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安全监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旅游委、区民防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西城公安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西城工商分局、区质监局、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西城国土分局、西城规划分局、西城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区房地中心及宣房投公司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六、职责分工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研究餐饮业发展相关政策,配合相关部门解决餐饮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区教委:负责组织民办学历学校、托幼机构,引进具备法定资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学生供餐。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民办非学历学校的监督管理。

区环保局:负责检查落实、引导规范、依法整治餐饮场所噪声、油烟等污染问题,进一步规范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和监督工作。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负责监督、引导辖区建筑工地食堂规范。

区房管局:负责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租赁情况,依法对无照无证餐饮服务房屋租赁行为进行执法查处。

区市政市容委(区环境建设办):负责协调督促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行业,在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非法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等协助执行通知后,予以配合。

区商务委:组织对居民住宅小区、写字楼、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大型市场周边规模以上餐饮设施状况进行调查,与各街道办事处、规划等部门协调与沟通,完善配套餐饮服务设施。与区相关部门和街道密切配合,对早餐经营网点(车)进行规范管理。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为治理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相关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负责查处取缔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职权分工查处涉及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设;查处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治理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工作及各街道、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西城公安分局:负责保障清理整治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并及时追究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人的法律职责。同时,建立完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台账,配合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

西城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取缔固定场所内的有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和西城区企业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登记注册、许可审批、监管执法信息的共享交换,对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的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统一对社会进行公示和警示。同时,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对办理执照的主体提供咨询服务。

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监管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加强对治理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工作的宣传;负责检查、引导规范、依法取缔无证餐饮单位经营行为。

西城消防支队: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指挥协调本辖区治理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工作。

区房地中心、宣房投公司:负责将用于无照无证餐饮服务经营的直管公房,收回房屋使用权。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或行业管理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无照无证餐饮经营活动,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注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追究

区政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的整治情况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对各街道、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导致食品安全或其他公共安全事故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责任落实,强化部门联动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方案,依照职责,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明确与各街道沟通联络的责任人员,实行包片负责,全力支持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三)加强信用管理,鼓励社会共治

西城工商分局要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加强登记注册、许可审批、监管执法信息的共享交换,对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的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统一对社会进行公示和警示。同时,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对办理执照的主体提供咨询服务。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工商、食药监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无照无证餐饮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整治措施、成效,引导市民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餐饮单位消费。要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市民参与对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的监督,对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及早发现、尽快解决。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部门监管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6〕7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治理无证无照餐饮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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