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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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西政发〔2012〕12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街道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09-05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发展学前教育的规定和《西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增强对学前教育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街道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按照“尊重历史、立足现实、统筹管理、理顺机制、部门联动、保障到位”的原则,特制定本意见。

一、高度重视,把加强街道幼儿园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街道举办的幼儿园,是区政府推动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区域社会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建


设好、管理好街道幼儿园是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民生工程,是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

要充分认识加强街道幼儿园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街道幼儿园管理作为提高全区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本部门、本街道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根据教育部《幼儿园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努力办好街道幼儿园,严禁随意撤并街道幼儿园。

二、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街道幼儿园办园条件

建立健全街道幼儿园保障机制。区财政以专项投入、定向补助等方式,满足街道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园舍建设、设备设施、师资培训等基本办学条件需要。规范街道幼儿园收费管理,落实市财政的生均补贴经费和困难儿童资助政策,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

要加强街道幼儿园的硬件建设,提高办学条件及标准。要保障幼儿园办园用房,并做好日常维护及修缮;配齐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保障教育活动的开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和专业水平

多举措保证师资配备,聘任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到街道幼儿园任教,在人员政策等方面保障街道幼儿园教师队伍发展。

将街道幼儿园教师队伍的职称评定、业务考核、培养培训、业务表彰和奖励,纳入全区学前教育师资管理统筹实施。规划街道幼儿教师培训,保证街道幼儿园教师培训经费落实到位。通过挂职、交流、评优等多种活动,提高街道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依法保障街道幼儿园教师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稳定街道幼儿园幼儿教师队伍。

四、加强指导,稳步提升办园质量

加强对街道幼儿园办园质量的指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以监控、视导、培训为手段,提高幼儿园日常保教工作质量;采取分类管理、分层指导和年度考核、社会监督、政府督导等方式,促进街道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的提升。

五、统筹协调,逐步理顺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

积极发挥区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成立西城区街道学前教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西城规划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和有关街道办事处组成,由区政府负责教育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委,办公室主任由区教委主任兼任。

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街道幼儿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本意见的贯彻落实。要通过持续的努力逐步提升街道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园质量。以“成熟一个,理顺一个”为原则,在政策、资金、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管理,逐步理顺街道幼儿园办园体制。

 

 

 

二0一二年九月五日

 


政策文件:西政发〔2012〕12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街道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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