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19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西城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7日
北京市西城区2013-2017年
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防治大气污染为重点,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保我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以防治细颗粒物(PM2.5)污染为重点,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相匹配,着力推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实现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
(二)行动目标
严格落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要求,确保到2017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燃煤压减和清洁能源改造,实现无煤区建设目标;到2017年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8.75万辆;到2017年累计调整退出有污染排放制造环节的工业企业12家;到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2年减少50%;到2017年辖区内降尘量比2012年下降30%。
二、主要任务措施
(一)严格环境准入
1.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评审批制度
区发展改革委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焦炭、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铝、平板玻璃、电石、铁合金、沥青防水卷材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再建设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项目。2013年起,区环保局要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于新增排放量的工业建设项目实施“减二增一”的削减量替代审批制度;2013年起,全区餐饮企业实行总量控制审批制度,加强对餐饮企业的总量动态管理,新建餐饮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环评审批。
2.全方位禁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环评审查的项目
区发展改革委要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禁止建设的工业项目和未通过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二)2015年实现无煤化
1.加快燃煤压减和清洁能源改造,全面禁止燃煤取暖
2013年,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西城区2013-2015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对区内仍采用燃煤采暖的1.5万户平房居民和0.65万户简易楼房居民,进行分片分类规划,分别确定压减燃煤方式。2013年,区环保局牵头完成1.7万户平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程。2013-2015年,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按照《西城区2013-2015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城市建设、环境整治、清洁能源改造等手段,在2015年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完成燃煤压减和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全面禁止燃煤取暖。各街道要认真摸底排查本区域内的燃煤使用情况,建立台帐,确保2015年实现辖区无煤化。2013年到2015年共削减居民采暖燃煤4万吨左右,实现二氧化硫减排480吨。
2.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政策,严控燃煤使用反弹
本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新建项目原则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和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做好清洁能源补助工作。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在2015年底前逐步取消全区现有的6 个型煤销售厂点。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西城工商分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集中清理、整顿和取缔不达标散煤供应渠道,防止散煤使用反弹,对商业、各类经营服务行业违规使用燃煤的,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街道属地监管责任,街道要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每月向区政府报送辖区内经营性小煤炉整治情况。
3.落实能源补贴政策,健全能源配送体系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北京市能源价格政策及清洁能源采暖补贴政策。加强电力供应保障,2015年,配合落实北京地区电网空间布局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优化瓶装液化气供应渠道,确保瓶装液化气供应,及时满足群众需求。
4.推进建筑节能
2013年起,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牵头对新建居住建筑率先执行建筑节能75%的强制性标准;区市政市容委牵头,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改造任务,完成符合50%节能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三)严控机动车污染
1.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
西城交通支队加强路检、路查,对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车辆加大查处力度,罚款并记分,落实机动车检测等相关管理规定,加大对无牌照燃油摩托车和非法拼装摩托车上路行驶的打击力度。区环保局牵头加大对在用车辆尾气排放的抽查力度,强化路检和入户抽查,西城交通支队派驻2名交警到区环保局配合开展路检、夜查,加强联合执法,重点监管夜间行驶的柴油货运车和渣土运输车。每年抽查机动车尾气排放39.76万辆次以上。
2.继续实施鼓励政策,淘汰老旧机动车(含黄标车)
2014年起,区域内禁止黄标车通行,西城交通支队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予以罚款并记分,每4小时处罚1次且每日处罚不超过2次;2015年,淘汰全部黄标车。区环保局牵头完成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其中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老旧机动车的淘汰工作,各街道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全区2013年至2017年分别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含黄标车)1.5765万辆、3.5万辆、6.125万辆、7.4375万辆和8.75万辆,重点淘汰第一、二阶段排放标准的汽油车,鼓励车辆报废解体和柴油车提前淘汰。
3.促进行业机动车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绿色交通
区市政市容委牵头完善城市管理机动车结构调整。清扫保洁和洒水的车辆,逐步向纯电动化方向发展,2014年至2017年纯电动环卫车辆比例分别达到30%、40%、45%、50%;2013年新增、更新清扫保洁和洒水车辆全面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到2017年,环卫车辆油耗和排放污染均减少20%,平均排放水平达到第五阶段排放标准。2014年起,落实北京市淘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以下渣土车规定;落实全市加气站、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规划和建设,满足年度新能源车辆和清洁能源车辆发展需要;加强自行车道、步行道建设和环境整治,推广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营,区域内实现通存通取。北京市邮政管理局西区邮政管理局加快老旧邮政车辆淘汰,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邮政车。西城运管处牵头,按照北京市下达的任务目标,不断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货运车推广力度,示范运营新能源货运车,2014年、2015年绿色车队规模分别达到0.1万辆和0.11万辆,货运车排放污染减少15%。
4.严格在用车辆达标排放和油品质量监管
西城工商分局牵头强化对油品质量的监管,按照市工商局下达的任务,加强对车用汽、柴油样品的抽测,严厉打击销售不达标油品的行为。区环保局牵头每年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960座次、抽测48座次;推进实施5000吨以上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改造工程。
(四)加强工业和其他行业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北京市高污染行业调整政策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落实北京市禁止新建、扩建的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及北京市高污染行业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退出指导目录。根据需要,每2至3年进行调整更新,不断推动污染产业调整、退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2013年,制定《西城区2013-2017年高污染企业调整退出方案》,并完成调整退出3家污染企业;到2014年,累计调整退出5家污染企业;到2017年,累计调整退出12家污染企业。
2.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
区环保局在包装印刷、汽车修理等重点行业鼓励推广使用先进涂装工艺技术,优化喷漆工艺与设备;深化涂装有机废气治理,溶剂型涂料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配备有机废气高效收集和回收净化设施,有机废气收集率逐步达到90%以上,确保达标排放;推进其他溶剂使用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区环保局牵头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2013年起,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每年减少10%左右;到2017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相比2012年累计减少50%左右。区环保局从2013年起对全部印刷及汽修行业各开展1次专项检查,对未安装收集、治理设施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高限处罚,2015年起,每年对以上行业全部监察监测,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严格环保标准,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区环保局在相关行业鼓励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工程技术规范;落实国家有关含有机溶剂产品限值标准和有机溶剂使用申报制度。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牵头加强挥发性有机物面源污染控制,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低毒、低挥发性产品。区发展改革委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发展节能、降耗、减排的清洁生产项目。
4.加强科技园区的产业引导
2013年起,中关村西城科技园区管委会牵头按照全市明确的工业园区的相关发展方向,依据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加快推进中关村西城科技园区德胜街区、广安街区、北展街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开展生态化设计和改造。
5.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
2013年起,区环保局牵头进一步完善污染源排放清单并初步建立数据库。2015年,全面具备监测和核算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能力。2016年,基本实现动态掌握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排放情况。2013年起,按年度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切实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等违法排污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对举报违法排污行为的人员适当予以奖励。
6.减少餐饮企业污染排放
区环保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西城工商分局等部门要严格审批,加强餐饮企业的总量动态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大对无照经营餐饮企业的查处力度。区环保局牵头督促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100%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达标排放、定期清洗烟道,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牵头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每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治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行为,清理整顿街面非法经营,减少“街头污染”。在餐饮企业集中区域,开展重点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测系统试点,建设实时监测平台。加强对全区餐饮行业发展的科学规划,优化调整餐饮企业布局。在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及住宅小区开展油烟高效净化设施的试点安装,并逐步推广。
(五)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1.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牵头深入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新开工工地进行绿色施工宣传;严格施工扬尘管理,每月开展绿色施工检查考核,通报检查考核结果,确保施工工地达标率始终不低于98%。严格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责任等要求,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总费用。
2.加强施工扬尘的监管
加强属地管理。2014年,在全区15个街道设立大气降尘监测点,到2015年和2017年,全区降尘量比2012年分别下降20%和30%左右。
2014年,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牵头组织对全区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全部规范安装施工扬尘视频监控。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视频在线自动监控监管施工扬尘,同时加大对工地的现场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工地每周巡查1次,其他阶段每月至少巡查2次。加强对保护区内平房改造施工现场的监管。
3.推广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
2013年底起,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科委牵头制定推广高效洗轮机、防尘墩、密闭围挡、抑尘网等技术措施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综合措施控制扬尘试点项目。2014年5月,全区土石方工程全部规范使用高效洗轮机、防尘墩,确保有效使用率达到100%,全面消除工地车辆车轮带泥上路行驶现象,其他技术措施得到有效推广和应用。
4.全区建设工程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牵头落实北京市散装预拌砂浆站布局规划,逐步减少袋装水泥用量;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市散装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内建设工程和所有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全部使用散装预拌砂浆;自2015年1月起,全面禁止现场搅拌。
5.加强道路清扫保洁
区市政市容委牵头大力推广“吸、扫、冲、收”清扫保洁新工艺,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到2017年,全区主要道路新工艺作业覆盖率100%;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卫生干净指数。落实《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提高再生水使用量。配合北京市加快中水配套管网和加水站点建设,满足环卫车加水需求,正常作业条件下,每日开展洒水降尘作业,在空气重污染情况下,增加洒水频次。到2015年,区域主干道实现每日再生水冲洗;到2017年,区域内道路基本实现每日再生水冲洗,再生水使用量力争达到每日1万立方米。
6.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
区市政市容委在审批环节严格落实运输实施特许经营、资质管理办法,2013年底起,未实现车辆“四统一”的渣土运输车不予审批。2014年6月起,未安装定位系统的渣土运输车不予审批,全区主要道路基本无遗撒问题。监督施工单位使用规范渣土运输车,并将使用情况纳入施工企业资质管理。采取路检夜查、卫星定位跟踪等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渣土运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资质、标识不全的运输车辆,杜绝道路遗撒。
7.开展区域道路尘土残存量监测
区市政市容委、区环卫中心定期对区域道路尘土残存量进行监测,并采取设置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布监测结果。
8.加快绿化建设,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区园林绿化局和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牵头加快绿化建设,扩大绿化面积,逐步完善西城绿化空间布局,启动百万庄园规划绿地建设工作,开展微公园绿地建设,减少绿化500米服务盲区,强化吸尘抑尘效果,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绿化覆盖率,到2017年全区城市绿地率达到20.89 %以上。
(六)综合施策,控制人口规模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科学配置教育、医疗、产业等资源,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方式,推进人口管理体系建设。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商务委等部门通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整治和马连道、动物园等地区低端业态调整等方式,有效疏解核心区人口。区人口计生委牵头研究制定人口总量控制措施,定期与公安机关、流管办等部门沟通,加强对全区人口形势的分析,控制人口过快增加。
(七)妥善应对空气重污染天气
区应急办牵头,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完善本辖区重污染日应急管理机制,将空气重污染应急纳入本区应急管理体系,及时妥善开展辖区空气重污染应急,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按照市空气重污染应急专项指挥部统一指挥,会同周边区县建立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共同应对空气污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区环委会成员单位为西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筹开展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研究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区县的合作,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动应急。
(二)分解落实责任
2013年10月底前,由区环保局制定《北京市西城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细化年度任务措施节点、落实责任,并于10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
各项措施牵头单位于2013年11月底前制定本部门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相关任务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措施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区政府与区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自2013年起,区环保局每年11月制定全区下一年度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每年12月底前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分季度任务实施方案。
(三)严格考核问责
2013年底区委组织部、区政府督查室、区环保局和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将细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初对各牵头部门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向社会公布,并实行“一票否决”。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区环保局会同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完成任务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取消授予环境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依据计划措施进展,分阶段制定资金保障方案落实北京市排污费征收政策、有机物治理污染企业淘汰退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资金补助政策,对已有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启动排污许可证发放和交易试点工作。根据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研究西城区奖励政策,以奖励、补贴和贴息等形式,支持清洁能源改造、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污染企业退出等重点措施项目。
(五)强化科研支撑
结合西城区控制大气污染工作,深入开展大气环境领域科学研究。开展大气污染源分布、源解析及治理技术等研究,逐年推进实施,每年形成阶段性科研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开展家用高效油烟净化、工地降尘等新技术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应用。
(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区环保局牵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加强环境监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逐步落实人员编制、资金及重点项目,推进标准化建设,确保到2015年区、街两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七)全民参与行动
1.企业自律的治污行动
企业肩负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责任,是污染减排的重要力量。一方面,企业要加强自律,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另一方面,政府要搭建平台,鼓励企业深化环保管理,引进先进治污技术,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减少污染物排放。
2.公众自觉的减污行动
公众是保护大气环境、推动空气质量改善的实践者。倡导绿色消费,鼓励绿色出行,鼓励市民自觉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车出行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积极参与“无车日”活动。推进环保创建,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学校和社区的创建工作,带动更多的市民参与污染防治和减排。
3.社会监督的防污行动
社会监督是政府监管的有力补充。要引导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监督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减排措施落实。加强信息公开,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法处罚等信息。鼓励市民监督和举报污染大气环境行为,提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意见和建议。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武装部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9日印发
政策文件:
西政发【2013】16号北京市西城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