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2012年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北京市西城区2012年落实清洁空气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是贯彻“服务立区、金融强区、文化兴区”战略加速发展的一年,也是深化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和《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一年。为确保2012年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12年西城区将实现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比2011年下降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消减3%、2%,区域降尘量下降3%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推进污染减排。对全区燃煤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进一步摸清底数,结合我区的人口疏解、房屋征收、老楼通气工程等具体情况,根据全区城市改造和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做好“十二五”期间清洁能源改造计划,为今后的工程实施打好基础。按照北京市对5000户居民冬季采暖小煤炉进行煤改清洁能源工作要求,为加快改造进度,积极改善空气质量,西城区政府计划完成11000户,决定在新街口、月坛、西长安街、展览路、德胜、什刹海、天桥街道等地区进行煤改电,进一步推进总量减排。在已改造完成的煤改电区域,着手开展地线及空气开关安全隐患消除工作,积极协调国家大剧院西侧和宣南平房煤改电新建变电站选址和菜市口、桃园220千伏变电站及马连道110千伏变电站建设,为2013年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改造任务打好基础。
(二)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增量。按照“以新代老,总量减少”的原则,审批建设项目,完善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不再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限制发展和限期淘汰污染行业和生产工艺设备,工业废气中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包装印刷项目须使用具有环保标志的油墨产品。
(三)实施综合治理,增强控制扬尘污染有效性。按照施工工地管理要求,加强执法检查,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工地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其他阶段每周不少于1次,扬尘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对施工单位造成扬尘污染作为不良信息的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予以公布。2012年要选取3-5个土石方施工的工地现场进行全封闭作业示范,对不达标的工地要责令停工整顿,确保工地达标。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监控,在部分重点地区、重要路段加大检查频次。要按照新的作业标准,采用新工艺设备进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扩大“洗、冲、刷、拖”组合作业设备比重,做好城市主干路和工地周边、街巷胡同、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的冲洗保洁工作,并及时发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尘土残存量信息。今年在展览路街道和白纸坊街道组织开展以控制施工扬尘、扼制道路遗撒、狠抓堆料覆盖、开展裸地治理和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为重点的扬尘污染控制区试点工作,突出抓好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
(四)淘汰老旧机动车,严格用车排放监管。开展辖区老旧车摸排和宣传动员,配合全市完成对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的淘汰工作,对公交、环卫、邮政、出租等重点行业和用车大户建立台账。加强路检夜查、遥感监测工作,加大对夜间上路的高排放车辆查处力度,严查重点车型的尾气排放、环保标志情况,以及违反限行规定上路的违法行为。全年完成辖区内机动车执法检查40万辆次,形成对高排放车辆的高压监管态势。开展对渣土车、施工机械、出租车和旅游车的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开展非道路施工机械现状摸排、政策法规入户宣传和污染排放监管。所有施工工地应使用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减少非道路施工机械的污染排放。
(五)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确保达标排放。按照“所有餐饮业单位100%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所有油烟净化设施100%定期维护保养,所有油烟排放管道100%定期清理”的标准,以大型餐饮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为检查重点,严格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造成油烟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对部分6灶台以上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试行安装油烟排放在线监控设备,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监测,取缔经营性小煤炉、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控制污染排放。对锅炉污染源实施监管和监测,治理未达标锅炉。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喷漆、喷绘等加工作业,进一步开展汽车维修、包装印刷、服装干洗等行业有机溶剂使用工艺的污染专项执法行动,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和关闭停产,实现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80吨的目标。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环保核查等方式,督促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替代产品,在家具制造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料不低于10%,在电子、电器企业不低于20%,科技园区应完善环保设施,深化污染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监督检查和监测,确保油气回收设备稳定达标运行。
(七)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监督监察。落实空气质量改善的属地责任,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坚持每季度报告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并将落实空气行动计划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考核,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公众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主管领导、明确职责、明确分工、明确要求,加大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力度,切实履行职责。
(二)加强联合监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联合指导和联合督查,形成企业自律、街道督促、公众监督、部门行业监管的管理体系。
(三)加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主责单位、协办单位和企业之间,要加强相互协调与配合,按照任务和进度要求,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达到协调顺利、配合密切的效果,达到提高质量、提高效率的目的。
(四)加强监督考核。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人力社保局和区环保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加强环保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对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宣传引导,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施工扬尘、渣土遗撒和露天烧烤等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和“少开一天车”等活动。
附件:北京市西城区2012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西政办发〔2012〕8号附件:
北京市西城区2012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责 任 单 位 | 职 责 任 务 | 完成时限 |
区委宣传部 | 1.加强对2012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宣传工作,组织报道在污染物减排、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加强环境保护文化建设,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等。 | 12月底 |
区政府办公室 | 加强对区属各单位落实2012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督促检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考核。 | 12月底 |
区发展改革委 | 1.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基础,根据区域功能定位、空气质量等情况,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新建项目原则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2.完成新街口、什刹海、西长安街、展览路、德胜、月坛、天桥7个街道约11000户平房煤改电工程投资计划,完成闹市口、宣南平房煤改电新建变电站选址,做好2013年完成剩余平房煤改清洁能源的前期准备工作。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完成 “煤改电”工程立项,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煤改电相关工作。 3.将大气污染治理纳入区域社会经济年度发展计划,加大污染治理的投入。 | 12月底 |
区教委 | 1.在教委系统开展燃油锅炉改造准备和调研工作。 2.在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教育。 | 12月底 |
区科委 | 1.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示范。 2.协助有关单位推动总量减排体系建设。 | 12月底 |
区财政局 | 1.协助有关单推动总量减排体系建设,保障有关资金的落实。 2.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居民煤改电工作进度,做好资金保障。 | 12月底 |
区监察局 | 落实空气质量改善的属地责任,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对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实施行政问责。 | 12月底 |
区人力社保局 | 1.落实空气质量改善的属地责任,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把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考核,建立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机制,督促本计划落实。 2.对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 12月底 |
区住房城市 建设委 | 1.按照“5个100%”的要求,加大对扬尘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检查的力度。对不达标的工地要责令停工整顿,直至达标后方可施工,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责令停工整改后仍治理不力的施工现场,要及时上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理。 2.严格检查驶出工地车辆车轮清洗,工地出口处实施重点保洁措施。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工地进行全面检查。 3.按照《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执法检查,确保所有工地达标,迎接全市验收检查。 4.配合区环保局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尾气排放及设备噪声的监督检查。 | 12月底 |
区市政市容委 | 1.新建项目原则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2.与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新街口、什刹海、西长安街、展览路、德胜、月坛、天桥7个街道地区约11000户平房采暖小煤炉实施煤改电工程,消减煤炭11000吨,完成闹市口、宣南平房煤改电新建变电站选址,做好2013年完成剩余平房煤改清洁能源的前期准备工作。 3.与有关部门协作,在教委系统、供暖系统和物业公司等部分单位开展燃油锅炉改造准备和调研工作。 | 12月底 |
区商务委 | 加强对干洗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及时清理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 12月底 |
区卫生局 | 1.督促区属医疗机构内部食堂餐饮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洗,确保达标排放。 2.加强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 | 12月底 |
区统计局 | 1.协助有关单位建立区域大气污染源动态数据库。 2.协助有关单位推动总量减排体系建设。 3.按照能源统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统计能源消费总量。 | 12月底 |
人口计生委 | 加强人口管理与统计,稳定低生育率。 | 12月底 |
区政府法制办 | 负责对环境保护有关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保障其合法、规范。负责对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 12月底 |
区信访办 | 加强信访工作的领导,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向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主动化解矛盾。 | 12月底 |
区房管局 | 1.配合有关单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居民煤改电工作。 2.按照《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加强对辖区内拆迁工地的执法检查。 | 12月底 |
区环保局 | 1.按照“以新代老、总量减少”原则审批建设项目。新、改、扩建工业企业新增排放量应实施现役源2倍消减量替代的审批制度。 2.新建项目原则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3.新、改、扩建项目排放的工艺废气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有机废气收集率大于90%。新建家具、工业涂装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占使用量的比例不低于50%。新建包装、印刷项目须使用具有环保标志的油墨产品。 4.完成新街口、什刹海、展览路、西长安街、德胜、月坛、天桥7个街道地区约11000户平房采暖小煤炉实施煤改电工程,消减煤炭11000吨,完成闹市口、宣南平房煤改电新建变电站选址,做好2013年完成剩余平房煤改清洁能源的前期准备工作。 5.采暖季期间,对全区40%的油炉和10%的老旧燃气锅炉进行监测。配合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促进老旧汽车淘汰更新。 6.继续采用路检、夜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完成40万以上机动车的检测,严查尾气超标车辆。完成辖区内公交、邮政、环卫等70余家车辆信息台帐的建立,并及时更新。加大摩托车尾气排放控制和抽查力度。 7.控制非道路柴油动力机械污染排放。建立施工工地非道路柴油动力机械台帐,加强对非道路柴油动力机械达标排放检查,施工机械在工作状态不应有明显的可见烟度,对超标排放的予以处罚。 8.加强对加油站的检查。每月检查加油站40座次,对2座加油站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进行监测,确保油气回收系统达标运行。 9.健全“区扬尘污染联合检查办公室”控制扬尘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展览路、白纸坊街道开展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区的试点创建工作,逐年扩大控制范围,为全区开展奠定基础。 10.完善道路尘负荷监测评估,及时发布城市道路保洁尘土残存量信息,开展重点区域道路、街巷扬尘清除新技术示范工作,提高洁净率。 11.增加大气自动监测站,加强对大气中SO2、NO2、PM10、PM2.5、PM10等污染物自动监测。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环境质量在线监测、污染源监管、数据三维等值线分析等业务系统;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建设重点污染源影响模拟演示和影响分布图。 12.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100%安装油烟净化设施。6灶头以上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试行安装油烟排放在线监控设备。加强末端排放控制,每季度配合市检查组开展一次全区范围餐饮行业专项检查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13.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联合指导和联合督查,形成企业自律、街道督促、公众监督、部门行业监管的管理体系。 | 12月底 |
区城管监察大队 | 1.按照《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的要求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落实工地无边界责任区,通过技术手段治理工地扬尘,严格工地门前三包。全面开展绿色施工达标考核工作,选取3-5个土石方施工的工地现场进行全封闭作业示范,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对不达标的工地要责令停工整顿,确保工地达标。 2.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监控,落实市政府道路遗撒监管办法,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渣土车运输道路遗撒监督管理,在部分重点地区、重要路段加大检查频次。 3.加强执法检查,遏制扬尘污染。对进行土方施工的工地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其他时期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对扬尘违法行为从严处罚,扬尘违法案件处罚率不低于50%。加大扬尘污染投诉举报电话96310的宣传。 4.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取缔经营性小煤炉、露天烧烤等各类污染直排的环境违法行为。 5.配合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染源工作意见》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6.严查工地现场搅拌,督促建筑工地要全程使用预拌砂浆。 |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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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园林绿化局 | 1.继续推进城市绿景生态体系建设。 2.按照《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加强对辖区内园林、绿化工地的执法检查。 3.积极推进“绿道”建设。 | 12月底 |
区新闻中心 |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对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宣传引导,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施工扬尘、渣土遗撒和露天烧烤等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和“少开一天车”等活动。 | 12月底 |
区环卫中心 | 1.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逐步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清洗新工艺应用范围和每日冲洗道路面积,新工艺作业率达到82%。街道胡同道路清扫保洁达标率应达到70%以上。开展道路保洁达标考核,按季度公布考核结果。 2.完善道路尘负荷监测评估,及时发布城市道路保洁尘土残存量信息,开展重点区域道路、街巷扬尘清除新技术示范工作,提高洁净率。 | 12月底 |
区房地中心 | 1.配合有关单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居民煤改电工作。 2.按照《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加强对辖区内房屋翻建、维修等工程的监管检查。 | 12月底 |
西城公安分局 | 在市、区重点工程中,做好秩序的管理与维护。 | 12月底 |
区质监局 | 加强对辖区内煤质的检查,杜绝高硫煤进入我区。 | 12月底 |
西城规划分局 | 1.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新街口、什刹海、西长安街、展览路、德胜、月坛、天桥7个街道地区约11000户平房采暖小煤炉实施煤改电工程,消减煤炭1000吨,完成闹市口、宣南平房煤改电新建变电站选址,做好2013年完成剩余平房煤改清洁能源的前期准备工作。 2.协助有关单位建立区域大气污染源动态数据库。 3.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居民煤改电工作。 | 12月底 |
西城工商分局 | 1.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新、改、扩建项目审批要遵守“以新代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按照区域功能定位、空气质量状况等情况,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 2.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染源工作意见》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依据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或撤销许可证明,工商部门依法取消其经营范围。 | 12月底 |
宣房投公司 | 1.配合有关单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居民煤改电工作。 2.按照《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加强对辖区内房屋翻建、维修等工程的监管检查。 | 12月底 |
西城交通支队 | 1.在市、区重点工程中,做好秩序的管理,加快有关项目的审批。 2.保证警力,配合区环保局完成40万以上机动车的尾气检测和老旧车辆淘汰以及高排放机动车违法上路的监督执法检查。 3.配合完成辖区内公交、邮政、环卫等70余家车辆信息台帐的建立,并及时更新。加大摩托车尾气排放控制和抽查力度。 | 12月底 |
各街道办事处 | 1.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辖区内施工工地的执法检查,督促整治达标。 2.新街口、什刹海、展览路、德胜、月坛、天桥、西长安街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居民煤改电有关工作。 3.加大对辖区内露天烧烤、露天焚烧、违法使用小煤炉等污染行为的检查督促力度,减少低矮煤烟污染排放。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的宣传、发动,推动高排放车辆更新淘汰工作。 5.协助有关单位推动总量减排体系建设。 6.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染源工作意见》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7.德胜街道办事处、广外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燃煤锅炉改造后续任务。 8.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施工工地的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类工地整治达标。展览路、白纸坊街道做好扬尘控制区建设。 | 12月底 |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2〕8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2012年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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