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14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十二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北京市西城区“十二五”时期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十一五”时期,北京市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对各区县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西城区紧紧抓住“绿色奥运”筹办以及建国60周年大庆等契机,认真落实市政府控制大气污染各阶段措施,重点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7.97%,超过北京市下达的16.97%的目标。
“十二五”时期,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60号)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由二氧化硫一项增加到两项,即增加了氮氧化物;减排领域在工业和城镇生活的基础上,新增了机动车领域。“十二五”时期,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其相应的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将保持增长态势,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法律、经济、政策、技术等多种手段,发挥政府主导、企业主责、市民参与的整体合力,落实责任,控制污染物增量,削减污染物存量,确保实现“十二五”减排目标,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总体要求。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374吨以内,比2010年的2793吨减少15%以上;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6741吨以内,比2010年的7490吨减少10%以上。
(三)进一步细化污染减排指标。根据西城区“十二五”规划对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结合污染减排潜力和环境质量改善等因素,将全区污染减排目标分解到各街道,对未完成削减任务的街道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暂停审批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工程、生态环保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西城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落实减排监测、统计等制度。认真落实市环保局发布的污染减排监测、统计办法。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的监测,建立机动车排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建立完善相关部门的减排统计数据交换机制和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常住人口、能源消费总量(含煤炭消费量、天然气消费量)、机动车保有量及报废量等数据,做好减排量的统计与核查准备。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西城交通支队
(五)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按照各部门、各街道和有关企业在污染减排年度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开展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各部门、各街道和有关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在减排工作中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六)推进人口疏解。妥善处理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积极推进旧城人口疏解,完善疏解工作组织体系和推进机制。人口规模得到合理调控,人口疏解有效、流动有序,控制人口带来的生活污染物排放量。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西城规划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口计生委
(七)削减煤炭消费量。进一步提高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减少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新建项目需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加强执法检查,杜绝经营性使用小煤炉,到“十二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无煤区”。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西城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城管监察大队
(八)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改造。结合旧城改造、人口疏解、老旧楼房综合维修,基本完成剩余平房、简易楼居民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西城规划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房地中心、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北京宣房投资管理公司、相关街道办事处、城区供电公司
(九)进一步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按要求落实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标准,加强对油品质量的检查。积极落实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继续采用路检、夜查、巡查、入户等方式,开展机动车尾气的检测。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西城交通支队、区质监局
(十)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重点行业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对年度减排目标未完成的街道,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西城规划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质监局
(十一)加强污染减排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污染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的实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行为,要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污染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监察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
(十二)加强污染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管理体系,强化职责,充实人员,加强培训。推进环境监察机构和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能力建设,提高污染源监察执法和监测监控水平。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十三)动员全社会参与污染减排。通过各种媒体,积极宣传污染减排对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本区采取的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发挥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宣传污染减排先进典型,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深入开展污染减排全民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
附件:1. 各街道二氧化硫2010年排放量、2015年限排量及削减量
2. 各街道氮氧化物2010年排放量、2015年限排量及削减量
西政办发〔2012〕9号附件1:
各街道二氧化硫2010年排放量、2015年
限排量及削减量
单位(吨)
序号 | 街道名称 | 2010年排放量 | 2015年限排量 | 削减量 | 削减比例 (%) |
1 | 西长安街 | 173 | 133 | 40 | 23.1 |
2 | 金融街 | 211 | 181 | 30 | 14.2 |
3 | 新街口 | 206 | 204 | 2 | 1.0 |
4 | 月坛 | 267 | 264 | 3 | 1.1 |
5 | 展览路 | 136 | 127 | 9 | 6.6 |
6 | 德胜 | 295 | 227 | 68 | 23.1 |
7 | 什刹海 | 209 | 204 | 5 | 2.4 |
8 | 天桥 | 80 | 63 | 17 | 21.3 |
9 | 椿树 | 127 | 101 | 26 | 20.5 |
10 | 陶然亭 | 141 | 100 | 41 | 29.1 |
11 | 广内 | 219 | 111 | 108 | 49.3 |
12 | 广外 | 262 | 124 | 138 | 52.7 |
13 | 牛街 | 165 | 156 | 9 | 5.5 |
14 | 白纸坊 | 207 | 164 | 43 | 20.8 |
15 | 大栅栏 | 95 | 95 | 0 | 0.0 |
总计 | 2793 | 2254 | 537 | —— |
西政办发〔2012〕9号附件2:
各街道氮氧化物2010年排放量、2015年
限排量及削减量
单位(吨)
序号 | 街道名称 | 2010年排放量 | 2015年限排量 | 削减量 | 削减比例 (%) |
1 | 西长安街 | 56 | 46 | 10 | 17.9 |
2 | 金融街 | 73 | 66 | 7 | 9.6 |
3 | 新街口 | 75 | 74 | 1 | 1.3 |
4 | 月坛 | 97 | 96 | 1 | 1.0 |
5 | 展览路 | 48 | 46 | 2 | 4.2 |
6 | 德胜 | 143 | 114 | 29 | 20.3 |
7 | 什刹海 | 75 | 74 | 1 | 1.3 |
8 | 天桥 | 27 | 23 | 4 | 14.8 |
9 | 椿树 | 43 | 37 | 6 | 14.0 |
10 | 陶然亭 | 46 | 36 | 10 | 21.7 |
11 | 广内 | 66 | 41 | 25 | 37.9 |
12 | 广外 | 151 | 106 | 45 | 29.8 |
13 | 牛街 | 59 | 57 | 2 | 3.4 |
14 | 白纸坊 | 80 | 70 | 10 | 12.5 |
15 | 大栅栏 | 35 | 35 | 0 | 0.0 |
总计 | 1074 | 921 | 153 | —— |
注:不含机动车排放量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2〕9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十二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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