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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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西政办发〔2013〕1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西城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01-10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2〕1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西城区服务业统计工作水平,科学监测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数据,经区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区服务业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对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水平,


 

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服务业是西城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末,西城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89.2%。服务业统计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存在机构设立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数据采集与使用不规范、统计力量薄弱等问题,为准确反映西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努力提高西城区服务业统计工作水平。

二、新时期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建设目标

依据北京市关于服务业统计总体框架设计,结合我区服务业统计工作实际,按照整体设计、规范统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统计监测体系与加强新兴产业分析,加大部门数据资源整合力度,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加强服务业基层基础工作,建立以国民经济核算为核心、能够全面描述西城区服务业发展状况、准确反映首都功能核心区特点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业统计能力,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建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三、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服务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全区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力度。联席会议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商务委、区文化委、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区安全监管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西城经济社会调查队、区园林绿化局、区旅游委、区民防局、区金融办、区政府民宗侨办、区政府信息办、西城公安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西城工商分局、区质监局、西城国土分局、西城规划分局、区档案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全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总体部署、协调和推动,研究解决服务业统计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大型普查、专项调查的部门分工,组织联合统计执法检查,研究分析全区服务业发展形势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西城经济社会调查队,负责处理服务业统计日常事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开展服务业业务量统计。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统一的服务业统计标准和分类要求,结合工作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服务业业务量统计调查制度,规范设置统计指标,合理选择统计方法,科学组织统计调查。部门负责的服务业统计,原则上是全行业统计,统计范围既要包括系统内单位,也应包括系统外单位。

区统计局、西城经济社会调查队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服务业统计工作,管理协调各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全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科技创新情况、能源消费情况、劳动力资源状况等方面的统计调查。

四、健全统计监测体系与加强新兴产业分析

(一)健全统计监测体系。立足区域发展功能定位,结合“一核一带多园区”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针对服务业统计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着力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创新,充实统计内容、规范调查方法、完善指标体系、拓展统计范围、改进统计手段,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统计监测评价,努力适应我区服务业领先发展的要求。

(二)完善金融业的统计工作。紧密围绕“金融强区”的区域发展战略,推行市、区领导讲政策形势、专业科室讲业务填报、执法部门讲法规诚信、重点单位谈需求建议的“三讲一谈”工作方式,强化重点单位监测,及时掌握单位的经营现状和发展需求,综合使用实地走访、单位调研、业务培训等方法,强化金融业重点单位的统计监测工作。继续抓好部门联动机制、统计报表质量、重点单位监测和统计产品开发4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金融业统计工作。

(三)加强新兴产业分析。立足区域功能定位,按照首都经济高端化、功能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点发展服务经济、总部经济和知识经济,积极发展非公经济、特色经济,逐步构建布局合理、特色突出、协调健康的以金融业为核心,以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商业和旅游业为重点,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并重,多元共生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提升产业的竞争力和辐射力,推动经济发展走向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的轨道。健全完善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旅游业等新兴产业的统计分析研究。

五、加大部门数据资源整合力度

(一)加强基本单位信息管理。加强统计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全区统一的服务业统计单位名录信息维护更新和互通共享机制。统计部门负责全区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信息的管理和维护更新工作,并提供给有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需要,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服务业基本单位的管理信息和相关行政记录,协助做好全区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信息的管理和维护更新工作。

(二)严格执行部门统计制度。全面施行《西城区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办法》,建立规范的社会统计渠道和机制,对各部门的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同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部门统计制度要求,充实统计内容、拓展统计领域、规范调查制度,使用统一的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依法实施统计调查,及时向区统计部门提供统计调查结果,并对数据含义、口径的变化做出必要解释。

(三)规范部门数据整合共享。规范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归集和整理工作流程,大力推进网络采集,实现服务业统计数据采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透明化。依托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区服务业统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形成具有科学性、权威性、独立性的西城综合统计监测服务平台。

六、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

(一)严格源头数据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基层单位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建章立制、督导检查、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服务业基层单位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规范基层单位统计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的业务培训机制,加强服务业源头数据审核与评估,确保全区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二)加强汇总数据审核及评估。统计机构要采用科学方法,组织好服务业汇总数据审核,重点围绕主要指标,进行发展趋势、基本结构和数据匹配性审核。服务业数据发布和使用前,应对服务业主要指标间、主要指标与相关外部指标间、财务指标与业务量指标及行政记录间的协调性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数据准确和相关数据衔接质量。

(三)夯实部门统计工作基础。严格执行《西城区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办法》,加强管理,提高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逐步开展部门统计执法工作,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数据交换平台,对部门统计资源实行统一管理,逐步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

(四)规范统计数据发布和使用。健全服务业数据发布与管理制度,明确发布权限、规范发布程序、明确数据口径,各部门和单位要对所发布和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及目录以内的服务业数据,以统计部门发布的为准。上报北京市各部门的服务业财务统计数据,原则上由区统计部门统一提供,确保相同指标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发布,做到“数出一门”。

七、加强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切实加强服务业统计基础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组织机构、充实统计力量、加大经费投入,积极协调解决服务业统计面临的困难,为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创造条件。加强服务业统计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各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武装部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印发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城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20130110办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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