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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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西政办发〔2013〕7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北京市西城区2013年清洁空气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5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


北京市西城区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和《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有关要求,确保2013年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年度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以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以控制细颗粒物PM2.5污染为重点,严格环境准入,深化结构调整,强化污染治理,推进生态建设,努力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年度目标:2013年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2%;完成17000户居民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程;力争淘汰老旧机动车15800辆;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作业率达到87%;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3家;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70吨。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增量

1.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及更新机制;逐步完善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总量减排计划,严格控制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按照“以新代老、总量减少”的原则审批建设项目,实施市环保局制定的《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有关内容的细化规定(试行)》,对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原则上实施2倍削减量替代的审批制度。

2.加强新建项目源头管控。新建项目原则上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和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不得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限制高污染行业发展,明确禁止发展、限制发展和限期淘汰的污染较重行业、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并予以落实。从源头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排放的工艺废气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新、改、扩建项目,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有机废气收集率大于90%;使用溶剂漆的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应单独收集处理,达标排放,不得与水性漆工序产生的废气混合收集,稀释排放;推广使用水性涂料、油漆及粘结剂产品,新建家具、电子工业涂装项目使用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占涂料使用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新建包装印刷项目须使用具有环保标志的油墨产品;建筑内外墙涂料应使用水性涂料。

(二)加大清洁能源改造力度,治理燃煤污染

对全区燃煤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结合我区人口疏解、房屋征收、老楼通气工程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落实“十二五”期间清洁能源改造计划。2013年计划完成17000户居民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程,进一步控制燃煤总量,推进总量减排。在已改造完成的煤改电区域,着手开展地线及空气开关安全隐患消除工作。积极协调厂商对已过保修期的电采暖设备进行定期普查,消除隐患。继续协调国家大剧院西侧和宣南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程新建变电站选址,以及菜市口、桃园220千伏变电站和马连道110千伏变电站建设。

(三)积极发展绿色交通,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

1.大力配合发展公共交通。配合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2013年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6%,倡导自行车出行。

2.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3-2014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59号)要求,全区2013年完成淘汰15800辆老旧机动车任务。

3.加强油品质量和车辆检测管理,控制在用车污染排放。加强车用油品清净剂添加情况的监管,定期对储油库和加油站的油品质量及油气回收系统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油品质量达到标准要求。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黄标车区域限行等措施,全年完成辖区内机动车执法检查40万辆次,形成对高排放车辆的高压监管态势。

4.加强非道路动力机械污染排放监管。严格控制非道路柴油动力机械污染排放,重点加强对施工工地非道路柴油动力机械排放的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放的予以处罚。所有施工工地应使用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在工作状态不应有明显的可见烟度。

(四)强化扬尘污染治理与监管

1.采取综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控制建设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施工面积,减少扬尘污染。在满足施工规范和作业条件的前提下,继续推广使用高效洗轮机。辖区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应当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规范管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遗洒。严格实施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行政许可,规范工作管理。

2.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控制交通扬尘。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逐步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清洗新工艺应用范围,新工艺作业率达到87%,城市主干路以及施工工地周边道路必须实施冲刷保洁作业。按照《北京市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监测办法》对道路尘土残存量进行监测,将结果纳入环境卫生综合考评体系。

3.强化扬尘执法检查,遏制扬尘污染。严格实施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全面开展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执法检查,对建设工程实施动态管理,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工地每周巡查1次,其他阶段每月至少巡查2次。加大对渣土运输和道路遗撒的夜间检查力度。加强对扬尘污染投诉举报电话“96310”的宣传。对扬尘违法行为从严处罚,确保施工工地达标率不低于92%,扬尘违法举报率同比减少15%。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管,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每季度通报施工企业违法行为,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作为不良信息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限制其招投标活动,并公布其名单。

4.继续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建设。继续在展览路街道和白纸坊街道组织开展以控制施工扬尘、遏制道路遗撒、狠抓堆料覆盖、开展裸地治理和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为重点的扬尘污染控制区建设工作,突出抓好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全区扬尘控制区面积达到建成区的40%。

(五)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按照“所有餐饮业单位100%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所有油烟净化设施100%定期维护保养,所有油烟排放管道100%定期清理”的标准,以大型餐饮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为检查重点,严格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造成油烟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检查监测,取缔经营性小煤炉、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

(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首都功能定位的高污染工业行业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退出指导标准,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退出3家高污染企业。

2.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减少70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任务。

(七)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环境容量

按照市政府继续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要求,结合“两环、三带、九楔、多廊道”的空间布局,开展造林绿化工作。2013年完成绿地建设20.44公顷,新增屋顶绿化3万平方米。垂直绿化5千延长米。

(八)严格落实重污染日应急方案

认真执行《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有关规定,当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日标准时,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切实保护市民身体健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主管领导、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加大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力度,切实履行职责。每季度向区环保局报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落实情况,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二)加强联合监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联合指导和联合督查,形成企业自律、街道督促、公众监督、部门行业监管的管理体系。

(三)加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主责单位、协办单位和企业之间,要加强相互协调与配合,按照任务和进度要求,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达到协调顺利、配合密切的效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监督考核。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人力社保局和区环保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

(五)加强环保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对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宣传引导,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施工扬尘、渣土遗撒和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和“少开一天车”等活动。


附件:北京市西城区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武装部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印发


西政办发〔2013〕7号附件

北京市西城区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责 任 单 位

职  责  任  务

完成时间

区委宣传部

1.加强对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宣传工作,组织报道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

2.加强环境保护文化建设,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等生活方式。

12月底

区政府办公室

1.加强对区属各部门落实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督促检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考核。

2.继续协调各部门做好老旧车辆淘汰工作。

12月底

区发展改革委

1.将大气污染治理计划纳入区域社会经济年度发展计划,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的投入。

2.按照“以新代老、总量减少”原则审批建设项目,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基础,根据区域功能定位、空气质量等情况,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新、改、扩建工业企业新增排放量应实施现役源2倍消减量替代的审批制度。新建项目原则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3.新、改、扩建项目排放的工艺废气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有机废气收集率大于90%。新建家具、电子工业涂装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占使用量的比例不低于50%。新建包装、印刷项目须使用具有环保标志的油墨产品。

4.完成17000户居民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程投资计划,继续协调国家大剧院西侧和宣南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程新建变电站选址,以及菜市口、桃园220千伏变电站和马连道110千伏变电站建设,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完成相关工程立项,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时间2013年11月15日前)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污染工业行业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退出指导目录,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退出3家高污染企业。

12月底

区教委

1.在区教委系统开展燃油锅炉改造准备和调研工作。

2.在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按照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要求,落实中小学停止户外体育活动或停课。

12月底

区科委

1.协作有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示范。

2.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总量减排体系建设。

12月底

区财政局

1.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总量减排体系建设,保障有关资金的落实。

2.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居民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作进度,做好资金保障。

12月底

区监察局

落实空气质量改善的属地责任,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对相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及负有落实清洁空气质量改善责任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实施行政问责。

12月底

区人力社保局

落实空气质量改善的属地责任,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把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纳入公务员评价考核,配合建立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机制,督促本计划落实。

12月底

区住房城市

建设委

1.加大对施工扬尘污染检查的力度。对不达标的工地要责令停工整顿,直至达标后方可施工。

2.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执法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在大门出口处做好洗车池和冲洗设施,严格检查驶出工地车辆车轮清洗,工地出口处实施重点保洁措施。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工地进行全面检查。

3.配合区环保局加强对施工单位非道路施工机械尾气排放及设备噪声的监督检查。

12月底

区市政

市容委

1.新建项目原则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2.与有关部门共同完成17000户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程。继续协调国家大剧院西侧和宣南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程新建变电站选址,以及菜市口、桃园220千伏变电站和马连道110千伏变电站建设(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

3.与有关部门协作,在区教委系统、供暖系统和物业公司等部分单位开展燃油锅炉改造准备和调研工作。

4.加强对辖区内道路维修、绿化维护工地的执法检查,做好运输渣土车辆的管理工作。

5.牵头组织对在施工地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联合检查。

12月底

区商务委

督促检查规模以上餐饮经营单位经常进行烟道清洗,中餐操作间的排烟管道应60天至少清洗1次。

12月底

区卫生局

1.督促区属医疗机构内部食堂餐饮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洗,确保达标排放。

2.加强医疗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

12月底

区统计局

1.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区域大气污染源动态数据库。

2.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总量减排体系建设。

3.按照能源统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统计能源消费总量。

12月底

区人口计生委

加强人口管理与统计,控制计划生育率,加大人口宏观调控力度。

12月底

区政府法制办

加强对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审查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2月底

区信访办

加强信访工作的领导,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向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主动化解矛盾。

12月底

区房管局

1.配合有关单位完成居民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作。

2.按照《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加强对辖区内拆迁工地的执法检查,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12月底

区环保局

1.按照“以新代老、总量减少”原则审批建设项目。新、改、扩建工业企业新增排放量应实施现役源2倍消减量替代的审批制度。

2.新建项目原则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3.新、改、扩建项目排放的工艺废气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有机废气收集率大于90%。新建家具、工业涂装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占使用量的比例不低于50%。新建包装、印刷项目须使用具有环保标志的油墨产品。

4.完成17000户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程。继续协调国家大剧院西侧和宣南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程新建变电站选址,以及菜市口、桃园220千伏变电站和马连道110千伏变电站建设。(完成时间2013年11月15日前)

5.采暖季期间,对全区40%的油炉和10%的老旧燃气锅炉进行监测。配合完成淘汰更新老旧汽车15800辆。

6.继续采用路检、夜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完成40万以上机动车的检测,严查尾气超标车辆。完成辖区内公交、邮政、环卫等70余家车辆信息台帐的建立,并及时更新。

7.控制非道路柴油动力机械污染排放,逐步建立辖区内施工工地非道路柴油动力机械台帐,加强对非道路柴油动力机械达标排放检查,对超标排放的予以处罚。所有施工工地应使用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在工作状态不应有明显的可见烟度。

8.严格落实加油站各项检查任务,每月检查加油站40座次,对2座加油站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进行监测,确保油气回收系统达标运行。

9.健全“区扬尘污染联合检查办公室”控制扬尘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完成展览路街道、白纸坊街道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区的建设工作,扬尘控制区面积达到建成区40%。

10.配合区环卫中心做好道路尘负荷监测评估,及时发布城市道路保洁尘土残存量信息,开展重点区域道路、街巷扬尘清除新技术示范工作,提高洁净率。

12月底

区环保局

11.增加大气自动监测站,加强对大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自动监测,加强GIS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环境质量在线监测、污染源监管、数据三维等值线分析等业务系统;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结合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重点污染源影响模拟演示和影响分布图,完成噪声线源和面源的等值线展示,共享数据对外接口的建设等功能。

12.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100%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加强末端排放控制,每季度配合市检查组开展一次全区范围餐饮行业专项检查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13.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联合指导和联合督查,形成企业自律、街道督促、公众监督、部门行业监管的管理体系。

14.配合区市政市容委对在施工地建筑垃圾管理的联合检查。

12月底

区城管

监察大队

1.按照“5个100%”的要求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落实工地无边界责任区,通过技术手段治理工地扬尘,严格工地门前三包。全面开展绿色施工达标考核工作,选取3-5个土石方施工的工地现场进行全封闭作业示范,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对不达标的工地要责令停工整顿,确保90%的施工工地达标。

2.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监控,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渣土车运输道路遗撒监督管理,在部分重点地区、重要路段加大检查频次。

3.加强执法检查,遏制扬尘污染。对进行土方施工的工地每周至少巡查1次,其他时期每月至少巡查1次。对扬尘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加大扬尘污染投诉举报电话96310的宣传。

4.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取缔经营性小煤炉、露天烧烤等各类污染直排的环境违法行为。

5.配合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加强污染物监管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6.严查工地现场搅拌,督促建筑工地全程使用预拌砂浆。

12月底

 

区园林绿化局

1.继续推进城市绿景生态体系建设。

2.按照《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加强对辖区内园林、绿化工地的监督检查。

3.积极推进“绿道”建设。

12月底

区新闻中心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对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宣传引导,加大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的宣传力度,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施工扬尘、渣土遗撒和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和“少开一天车”等活动。

12月底

区环卫中心

1.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逐步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清洗新工艺应用范围和每日冲洗道路面积,新工艺作业率达到87%。街道胡同道路清扫保洁达标率达到80%以上。开展道路保洁达标考核,按季度公布考核结果。

2.完善道路尘负荷监测评估,及时发布城市道路保洁尘土残存量信息,开展重点区域道路、街巷扬尘清除新技术示范工作,提高洁净率。

3.督促区渣土所加强对在施工地建筑垃圾的巡查,配合区市政市容委对在施工地建筑垃圾管理的联合检查。

12月底

区房地中心

1.配合有关单位完成居民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程。

2.按照《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加强对辖区内房屋翻建、维修等工程的监督管理。

12月底

西城公安分局

在市、区重点工程中,做好秩序的管理与维护。

12月底

区质量技术

监督局

加强对辖区内煤质和燃油质量的检查,杜绝高硫煤进入西城区。

12月底

西城规划分局

1.配合有关部门完成17000户居民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程,继续协调国家大剧院西侧和宣南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程新建变电站选址,以及菜市口、桃园220千伏变电站和马连道110千伏变电站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居民“煤改电”工作。(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

2.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区域大气污染源动态数据库。

3.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相关的规划工作。

12月底

西城工商

分局

1.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新、改、扩建项目审批要遵守“以新代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按照区域功能定位、空气质量状况等情况,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

2.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染源监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依据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或撤销许可决定,工商部门依法取消其经营范围。

12月底

宣房投公司

1.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居民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程。

2.按照《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加强对辖区内房屋翻建、维修等工程的监督管理。

12月底

西城交通支队

1.在市、区重点工程中,做好秩序的管理,加快有关项目的审批。

2.保证警力,配合区环保局加强机动车尾气的检查和老旧车辆淘汰以及高排放机动车违法上路的监督执法检查。

3.继续采用路检、夜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配合完成40万以上机动车的尾气检测,严查尾气超标车辆。配合完成辖区内公交、邮政、环卫等70余家车辆信息台帐的建立,并及时更新。

12月底

各街道办事处

1.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施工工地的执法检查,督促整治达标。展览路街道办事处、白纸坊街道办事处做好扬尘控制区建设。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居民平房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作(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

3.加大对辖区内露天烧烤、露天焚烧、违法使用小煤炉等污染行为的检查督促力度,减少低矮煤烟污染排放。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的宣传、发动,推动高排放车辆更新淘汰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总量减排体系建设。

6.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染源监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7.德胜街道办事处、广外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燃煤锅炉改造后续任务。

12月底

 

政策文件:

西政办发〔2013〕7号关于印发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0305办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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