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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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发〔2014〕13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完善西城区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会议制度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人力社保局拟定的《关于完善西城区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会议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


关于完善西城区街道协调

劳动关系会议制度的意见

(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和北京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有关工作精神,为形成西城区多层次的三方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推动西城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完善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会议的机构组成

(一)各街道成立劳动关系协调会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发挥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在三方会议制度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工会主席及企业代表牵头人任副组长,相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各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办公室设在各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科。负责街道三方会议的会务组织、日常联络工作,以及汇报相关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等。

(三)建立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会议由政府方代表、工会方代表、企业方代表组成。政府方代表可由各街道劳动科、社保所、司法所以及街道其他相关部门组成;工会方代表可由街道工会、工会联合会及企业工会主席等组成;企业方代表由区企联派出代表组成。企业代表的产生由区企联提名,经征求区工商联、区私个协、区国资委意见,并商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会议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

二、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辖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制度,适时建立三方会议例会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落实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议定事项,切实发挥街道三方在协调区域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二)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和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劳动标准的基本情况,把握区域劳动关系的动态趋势,协调解决劳动关系矛盾和问题。

(三)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落实工资支付、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劳动标准,监督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指导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女工专项协议,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具备条件的街道通过签订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和工资、女工专项协议,为用人单位平等竞争,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创造条件。

(五)建立区域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指导调解处理劳动争议。

(六)及时协调、处理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劳动争议,准确掌握涉及稳定和全局的劳动关系矛盾,及时向街道和区有关部门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七)指导辖区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负责组织用工3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双百双规范”活动。完成区级下达的创建标准和活动要求。

(八)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指导工作。

(九)按照区级有关要求,定期上报组织机构、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涉及劳动关系调整方面的重大事项等情况。

三、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会议的会议制度

(一)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确有需要的,由一方提议,经三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二)每次协调会议必须有三方代表参加,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三方会议组成人员应按时出席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领导小组请假或委托其他人出席会议。

(三)每次召开协调会议,各方要向街道三方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并提供会议材料,由街道三方会议办公室与各方协商确定会议召开时间。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一方提出并由街道三方办公室与其他两方协商确定。

(四)建立会议报告制度,每次召开协调会议,由街道三方会议办公室负责记录,编写纪要,并及时上报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五)街道三方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各方应积极贯彻落实,以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六)街道三方办公室应按时向区三方会议办公室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思路。

四、工作保障

各街道应加强专项经费保障,并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专项经费用于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日常办公及会议等。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在街道系统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会议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西政办〔200323号)和原《北京市宣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宣劳社资发2002150号)同时废止。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4】13号劳动关系会议制度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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