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31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报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党政机构调整设置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11〕5号)精神,组建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是负责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二)组织研究并提出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以及发展布局建议;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经济社会等领域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综合平衡的目标、建议及政策措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三)负责本区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监测、分析、预测,提出经济社会总量平衡、发展调节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参与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
(四)推进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产业结构升级、空间布局、社会发展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
(五)组织拟订并实施促进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负责本区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和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七)编制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和资金平衡方案;统筹安排政府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制订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八)指导、组织、协调制订本区产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拟订实施产业发展政策,对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本区节能减排、电力、煤炭行政管理,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十)研究制订本区工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对本区工业企业运行实行宏观指导、监测分析、协调服务;研究制订全区工业结构调整和相应的配套政策。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措施,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十二)承担本区价格管理责任;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本区行政事业收费管理。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依法协助电力企业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改革委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信息、信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接待联络、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本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本单位行政受理窗口;负责提案、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党组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西城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提出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评估规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调研;负责预测、分析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建议措施;协调本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机关调研工作和全区发展改革领域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西城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
统筹协调、监测分析本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本区投资目标和政策措施,拟订本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调控计划,拟订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房地产开发计划,研究房地产开发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调控目标和措施、建议;参与编制本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统筹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和上报基础设施、环境整治、房地产等领域建设项目(含政府注资的区域合作建设项目),统筹协调项目建设中的相关工作;负责本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建设;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研究提出本区利用外资的建议,审核和上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及区政府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违反法规问题的处理意见;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
(四)社会发展科。
组织编制社会事业专项规划;统筹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政法、文物保护等社会事业领域发展规划、计划的落实工作;研究、分析、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领域相关问题;协调行政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相关问题;研究提出本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融资政策建议;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安排和计划;负责本区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含政府注资的区域合作建设项目)和市、区政府新建信息化项目的审批、评审和上报,统筹协调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参与政策评估的实施;负责本区代建制工作的政策制订、指导推进、综合管理以及重大问题的协调。
(五)体制改革科(法制科)。
统筹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本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改革工作;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推动全区医改工作;负责本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按规定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对外签订法律合同的审核监督;负责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听证的有关工作。
(六)产业发展科。
统筹协调、综合分析全区产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产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定产业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产业区发展;负责组织开展优化环境、服务企业相关工作;按权限审核和上报技术改造、高技术产业化领域项目;研究分析经济贸易、市场运行方面的重要问题。
(七)环境资源科(西城区电力管理办公室)。
统筹协调、研究分析本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研究分析能源开发利用情况,参与拟订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组织实施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节能考核和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协调、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负责本区电力执法工作;协调解决供用电矛盾,协助电力企业保护电力设施,承担电力事故应急指挥日常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和上报本区新能源、电力领域建设项目;负责本区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八)企业发展科。
研究制定全区工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工业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工业运行实行宏观指导、监测分析;负责区域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建设项目的备案、核准和上报工作;负责国家、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和工业企业发展项目的征集、备案和推荐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促进措施;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九)价格管理科。
统筹协调本区价格调控工作;负责权限内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价格行政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价格听证工作;负责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工作及《收费许可证》的审批、年审和换发;负责本区政府定价经营性收费的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本区收费项目公示的审批;监测分析本区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政府定价商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和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及形势分析。
(十)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协调本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监察科。
负责纪检、监察有关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日常工作。
四、西城区物价检查所
区发展改革委所属区物价检查所负责本区价格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负责在本区内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区内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对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检查,规范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价格秩序;受理和查处价格投诉、价格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物价检查所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本所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制定重大节日与重要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应对价格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和工作措施;负责专用印章、证件的管理工作。
(二)法制科。
负责价格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工作;负责价格行政处罚听证组织工作;负责价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负责价格行政执法案件档案、价格监督检查系统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及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价格检查科。
负责对重要公用事业、涉房(地)的收费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除药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相关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医疗和药品价格检查科。
负责对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区殡葬收费及用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相关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收费检查科。
负责对国家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性收费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相关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六)市场价格监管科。
负责对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调查与检查;负责对市场调节价商品明码标价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重要商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相关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七)社会监督科。
负责对价格举报、信访进行检查、处理;负责对相关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建立并管理价格举报档案;负责对价格投诉、举报和咨询情况进行归纳分析上报工作。
五、人员编制
区发展改革委机关行政编制4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3正10副。
区物价检查所行政编制43名。其中:所长1名(副处级),副所长2名(正科级);科级领导职数9正10副。
六、其他事项
(一)区发展改革委代管西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二)机关工勤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北京市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2〕11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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