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31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报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党政机构调整设置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11〕5号)精神,组建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简称区司法局),区司法局是负责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监督、指导本区律师工作;监督、管理本区公证工作。
(四)监督、管理本区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管理本区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管理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七)指导、管理本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本区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接待联络、计划生育、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置;负责提案、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二)法制科(执业监督科)。
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各机构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负责组织听证;负责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三)法制宣传科。
负责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对本区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
(四)律师行业综合指导科。
负责拟订本区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组织、指导本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区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指导区律师协会工作。
(五)律师执业监管科。
负责本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初审工作;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备案;负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依法定职权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公证工作管理科。
负责本区公证管理工作,对所属各公证处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对本区公证处设立、变更、终止和注销登记的初审、报批工作;负责对公证员任职的审核工作;负责对所属公证处及其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工作。
(七)基层工作科。
负责制定本区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负责指导、管理街道司法所建设;指导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八)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科。
负责制定本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基层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法律援助工作科。
负责本区法律援助的规划、组织、指导、监督、宣传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对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工作;负责法律服务专线的管理。
(十)计财科。
负责本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十一)信息调研科。
负责本单位调研、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司法行政工作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编辑工作简报、专刊和司法行政工作年鉴等工作。
(十二)政工科。
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和重要事项督办;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组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辅助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监察科。
负责纪检、监察有关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
区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6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5
四、派出机构
区司法局下设15个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75名,司法所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街道办事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一)德胜街道司法所。
(二)什刹海街道司法所。
(三)西长安街街道司法所。
(四)大栅栏街道司法所。
(五)天桥街道司法所。
(六)新街口街道司法所。
(七)金融街街道司法所。
(八)椿树街道司法所。
(九)陶然亭街道司法所。
(十)展览路街道司法所。
(十一)月坛街道司法所。
(十二)广安门内街道司法所。
(十三)牛街街道司法所。
(十四)白纸坊街道司法所。
(十五)广安门外街道司法所。
五、其他事项
(一)机关工勤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北京市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2〕14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