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31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报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党政机构调整设置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11〕5号)精神,组建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员会(简称区文化委)。区文化委是负责本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
(二)研究制定本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三)研究制定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
(四)构建本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指导社区文化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本区群众文化工作。
(五)负责本区各类图书馆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本区文化社团管理服务工作。
(六)参与制定本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加强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七)研究制定本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承担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监督管理责任。
(八)依法负责文物保护有关事项的管理;对本区文物保护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本区博物馆的监督管理。
(九)依法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实施;申报本区文物保护单位。
(十)会同有关部门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及有关事项予以审批,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结合本区文化艺术事业的特点,负责组织拟订本区文化委系统内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儿童图书馆、影剧院等有关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并开展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对各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二)对单独以区文化委名义举办的大型文化、演出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三)负责对本区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本区内国家、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贯彻有关文物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开展有关文物安全宣传教育,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监管职责。
(四)负责对区内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各场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督促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进行具有行业特点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文化产业协会做好会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提供相应服务。
(五)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文化委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信息、信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接待联络、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本单位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提案、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研究室)。
负责研究本区文化兴区事业发展战略与规划;承担重点文化课题调研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区志、辞书、大事记的有关工作;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中的问题。
(三)公共文化科。
负责制定本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负责指导本区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建设工作,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本区公共文化事业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图书馆(室)和文化馆(站、室)相关业务活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负责文化科技和科普工作,创新业务形态,发挥各类信息网络设施的文化传播作用;负责指导本区文化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和管理公益性数字电影放映工作;负责文化社团管理服务工作。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负责制定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保护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组织开展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建立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负责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及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的关注、参与,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社会化。
(五)文化产业科。
参与制定本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文化资源的调研和开发利用,促进演出、音乐、艺术品交易、动漫、网络游戏等产业向高端发展;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升级发展;协调文化功能区的规划和建设,组织申报文化产业项目,联系重点文化企业,督促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推动本区文化产业发展;配合开展文化产业宣传推广活动,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六)文化市场管理科。
负责制定本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出版物零售企业,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和安装单位,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歌舞厅、电子游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以及营业性演出(国内演出)、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的行政许可;依法对出版物出租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设立出版物直营连锁门店、设立从事美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予以备案;依法对本区印刷企业、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予以教育培训管理。
(七)文物科。
负责本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对历史文化保护区有关事项的审批;申报本区文物保护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负责文物保护有关事项的审核审批;组织对本区文物资源的普查;负责本区博物馆的管理;负责本区文物保护的宣传;承担协调本区文物和博物馆领域内专业人员的培训。
(八)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机关年度经费收支预、决算;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本系统统计及内部审计工作。
(九)党群工作办公室。
宣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负责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本单位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党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负责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十)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监察科。
负责纪检、监察有关工作。
四、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
区文化委所属区文化执法队是负责本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法开展对全区文化市场各类经营活动进行日常巡查。
(二)依法查处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章经营活动;负责行使区文化委权限范围内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行使区文化委权限范围内文物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四)协调组织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
(五)承办上级机关和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区文化执法队设9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区文化执法队政务工作;负责队内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公文处理、信息、档案、人事、保密工作;组织安排各种会议;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党支部和提案、议案、建议、信访、联络接待等工作。
(二)文化市场治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规划的制定;负责相关工作调研及执法机制建设;组织协调各执法分队开展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指导和管理文化市场信息员工作。
(三)法制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标准和程序;负责执法文书的规范和执法统计工作;负责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负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参加与执法队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编制执法队年度经费收支预、决算;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统计及内部审计工作。
(五)执法一分队。
负责对辖区内歌舞厅、剧场、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进行日常管理,并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对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对有关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六)执法二分队。
负责对辖区内游艺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网站、网络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并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对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对有关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七)执法三分队。
负责对辖区内图书、音像制品、报刊摊亭等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并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保护知识产权、著作权,对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对辖区内书刊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商标印刷、零件印刷、名片印刷等印刷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对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对有关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八)执法四分队。
负责辖区内文物执法工作,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普查登记项目、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地下埋藏区和所辖博物馆进行巡视检查,并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对违法行为行使处罚权;对文物市场中的违法违章购销文物的行为行使处罚权,负责文物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
(九)执法五分队。
负责对辖区内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广播电视设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有线电视安装企业、有线电视光结点、有线电视终端用户进行日常巡查,并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对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对有关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防止各类违法插播,保证接收安全。
五、人员编制
区文化委机关行政编制4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纪检组长1名,工会主席1名;科级领导职数11正7副。
区文化执法队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7名,其中:队长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9正9副。
六、其他事项
(一)机关工勤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北京市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2〕22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doc.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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