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31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报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西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党政机构调整设置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11〕5号)精神,组建北京市西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区人口计生委)。区人口计生委是负责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增加的职责。
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面向家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构建覆盖家庭生命全程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具体措施;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负责开展区域人口方面重大问题的综合性研究工作,协调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负责拟定本区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分析、评估人口出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
(三)负责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综合治理;协调推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目标和任务的实施;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
(四)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监测本区人口发展动态,建立全区人口动态监测系统,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研究提出本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建议;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
(六)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面向家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构建覆盖家庭生命全程的公共服务体系。
(七)组织实施本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药具和技术服务工作。
(八)制定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及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口计生委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保密、接待联络、信息、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党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负责管理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负责提案、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外事、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有关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信息科)。
负责拟定本区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目标和任务建议;协调相关部门推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目标和任务的实施;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综合治理,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口方面重大问题的综合性研究工作,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基层管理工作;监测本区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本区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负责本区人口专题库建设;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法制科。
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相关审批审核事项;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组织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建立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在京出生监测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组织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负责管理使用流动人口信息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
(五)宣传科(科技服务科)。
制定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区有关部门开展青春期教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0-3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面向家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药具和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本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负责组织病残儿鉴定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组织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慰问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人口计生委机关行政编制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中1名兼任纪检组长);科级领导职数5正4副。
五、其他事项
(一)机关工勤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2〕23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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