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31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报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西城区审计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党政机构调整设置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11〕5号)精神,组建北京市西城区审计局(简称区审计局)。区审计局是负责审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二)向区政府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提出宏观决策建议;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级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3.区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4.区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5.受区政府委托,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6.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
7.区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9.按规定对处级各部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的审计。
(四)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本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五)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六)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七)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审计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本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提案、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二)功能街区审计科。
负责各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决算及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街道和功能街区产业发展行政主管部门等一级预算单位。
(三)社保经贸审计科。
对区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及与之相关的区行政机关、区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区属国有企业(除房地产开发和施工企业外)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受区政府委托,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区卫生系统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区属医院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并开展区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五)城市建设管理审计科。
负责对区属国有房地产开发、施工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区政府主管部门的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审计监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投资主体多元化工程的审计监督。
(六)科教文体审计科。
对区教育系统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区属学校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区科技、文化、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单位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等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行政事业审计科。
对区级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区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八)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本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安排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研究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按规定组织对处级各部门及依法属于本单位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九)财政金融审计科。
负责对区级政府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财政、地税、国库及政府采购进行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等一级预算单位。
(十)综合科。
负责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监督审计计划、方案的落实和执行;组织、协调审计业务;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编制本单位审计调研和审计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问题调研工作;负责审计对外宣传和宣传资料的搜集、整理、编辑和归档等工作;负责审计信息和审计信息员队伍的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审计发展规划;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审计业务统计工作。
(十一)法制审理科。
负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对审计工作质量进行复核把关,研究制定审计项目审理及后评估相关制度、规定、办法;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和清理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十二)内审指导科。
编制全区内部审计工作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我区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及内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内部审计信息、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十三)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务工作;指导群团工作;负责联络特约审计员。
监察科。
负责纪检、监察有关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人员编制
区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7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5正15副。
四、其他事项
(一)机关工勤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2〕24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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