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31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报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党政机构调整设置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11〕5号)精神,组建北京市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区安全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是负责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拟订本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承担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组织综合考核工作;定期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三)承担本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乙证)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依权限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本区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指导、协调职业卫生作业场所检测检验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及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承担本区机械、冶金、轻纺、烟草、建材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本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调查处理本区一般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提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意见,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本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组织本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本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十)负责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建立健全本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加强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担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安全监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机要等工作;负责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和医疗保险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党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信访、投诉举报、接待联络、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
研究、起草安全生产规划;制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制度、规定、程序;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综合管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组织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全区综合统计指标及数据的管理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三)法制宣传科。
负责推进本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程序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清理工作;负责案卷的评查工作;负责机关执法统计工作;负责听证、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月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有关工作;负责拟订本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监察科。
承担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协助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乙证);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负责审查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并监督检查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依权限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
(五)职业卫生科。
承担本区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情况;指导、协调职业卫生作业场所检测检验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负责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参与职业卫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
(六)监督管理科。
承担本区机械、冶金、轻纺、烟草、建材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工作;负责制定执法工作计划;汇总统计、分析检查执法和排查隐患情况;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专家组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
(七)事故应急科。
承担本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一般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落实;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值守、应急信息接报处置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负责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演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等工作,承担市、区应急指挥部门下达的具体工作。
监察科。
负责纪检、监察有关工作。
三、人员编制
区安全监管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8正6副。
四、其他事项
(一)机关工勤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北京市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2〕26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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