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23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权利;政协委员提出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的重要形式。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以下简称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
求;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为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注重吸纳意见、改进工作;注重沟通交流、解决问题。办理工作在推进前瞻性问题研究、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工作作风转变、促进全区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其内容明显呈现出宏观性、综合性问题多,热点、难点问题多,涉及办理部门多等特点,对做好办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依法依规推动办理工作切实取得新成效。
二、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研究指导和督办
(一)区政府会议专题研究办理工作。每年区“两会”结束后,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并研究一次办理工作,了解情况,掌握建议、提案反映的热点问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出要求。对于代表、委员提出与区政府重点工作有关的建议、提案,必要时可在区政府会议上一并研究。
(二)加大对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协调力度。对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和区政协领导同志牵头重点督办的建议、提案,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列入重点督办的建议提案具体承办单位加大力度进行办理。
(三)完善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将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完善办理工作规章制度。结合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建议、提案答复机制。
三、坚持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按照“认真分类研究、积极恰当处理、诚恳明确答复、加强统筹协调”以及分类分层办理的原则和要求,健全办理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于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要亲自组织研究办理;对于建议、提案中反映的重大问题,要按有关规定提出办理意见,报请区政府研究、协调处理。
(二)各承办单位要积极采纳代表、委员的合理意见。在研究日常工作或向区政府汇报有关工作时,要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代表、委员的相关意见,力求做到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相关部门的沟通,主动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三)努力提高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与培训,对在办理工作中取得成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办理工作不认真,代表、委员有意见的,坚决退回重新办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武装部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3日印发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3】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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