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31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民防局(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报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西城区民防局(地震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党政机构调整设置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11〕5号)精神,组建北京市西城区民防局(简称区民防局),挂北京市西城区地震局(简称区地震局)牌子。区民防局(地震局)是负责本区防空防灾和防震减灾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也是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人防(民防)、地震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有关防空防灾和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区民防、地震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区防空袭预案、战时人口疏散和人员掩蔽方案;组织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制定与其配套的各项保障方案;拟订本区城市防空重要经济目标,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人民防空抢险抢修预案,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后方基地共建工作。
(三)负责防空防灾指挥场所和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建设;负责收集、掌握本区城市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和人口分布情况等有关信息资料。
(四)负责制定本区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计划和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人防有无线通信网、警报报知网建设,平时为党政机关服务。
(五)负责组建本区群众防空组织、民防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相关单位整组训练、制定战时、灾时专业队扩编方案;组织防空防灾训练与演练。
(六)制定本区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监督管理;负责制定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人防工程防汛、防火等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人防工程竣工认可工作;负责战前工程准备、临战工程抢修抢建和战时工程保障。
(七)负责本区人防工程的拆除、改造、使用和防空警报设施拆除的行政许可工作。
(八)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开展人防行政执法工作。
(九)承担区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设施和专业队伍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
(十)负责组织战时全区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一)负责组织本区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防空、防灾知识与自救互救技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利用人防工程建设民防宣传教育场所和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并加强指导管理;负责民防(地震)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十二)负责拟订本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避难预案,提出避震疏散地域的建设意见,组织划分避震疏散地域;组织本区各相关部门制定预案实施方案,组织各街道制定街道、社区地震应急预案。
(十三)配合市地震局管理好强震监测台;组织建立本区宏观观测点;负责灾情速报工作;负责收集地震信息资料,建立震灾信息数据库;指导居民开展防震、避险、救助训练;开展防震减灾业务培训。
(十四)负责管理和监督人民防空经费、物资的使用;负责本区民防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十五)指导基层民防部门业务工作;承办区政府、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全监管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防工程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监督管理人防工程的防汛、防火等安全工作;组织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监督管理,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按照职责权限和分工督促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
(二)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防局(地震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党务)工作;负责公文、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信访、督查、保密、政府信息公开、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党群、计划生育和妇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提案、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区民防、地震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单位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指挥通信科。
负责制定本区防空袭预案、战时人口疏散和人员掩蔽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制定与其配套的各项保障计划;拟订本区城市防空防灾重要经济目标,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人民防空抢险抢修预案,并监督落实;负责组建群众防空防灾专业队,制定战时(灾时)专业队扩编计划,监督指导各相关单位整组训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防空防灾演习、演练;负责组织防空防灾指挥场所和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制定本区人防警报、通信建设计划和保障方案,组织人防有无线通信网、警报报知网的建设;负责民防应急物资储备库的计划、建设、管理工作。
(三)工程科。
制定本区年度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计划和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负责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所属人防工程竣工认可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拆除、改造、使用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理和人防工程防汛工作;负责办理人防工程赔偿、补建等事宜;负责人防工程基础数据的统计、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负责战前工程准备、临战工程抢修抢建和战时工程保障工作;震灾发生时,利用人防工程为群众提供避难场所。
(四)防震减灾科。
制定本区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避难预案,提出避震疏散地域的建设意见,组织划分避震疏散地域;组织各相关单位或部门制定预案实施方案,组织各街道制定街道、社区地震应急预案;负责收集地震信息资料,建立数据库;负责管理强震监测台;组织建立本区宏观观测点;负责震情速报工作;指导居民开展防震、避险、救助训练;组织防灾演习、演练,承担区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负责地震资料的综合统计工作;开展防震减灾培训工作。
(五)执法监督科。
负责制定本单位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方案和意见;负责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负责本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及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有关案件的起诉、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工作。
(六)宣传科。
负责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要点,承办上级宣传部门相关对接工作;制定本区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民防(地震)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培训教材编制与机关内部刊物编发工作;负责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
监察科。
负责纪检、监察及有关反腐败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民防局(地震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7正2副。
五、其他事项
(一)机关工勤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北京市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2〕31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民防局(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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