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30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
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2013年4月11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要求省、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2013年6月2 9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13〕19号),对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明确了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分工进度等重要事项。根据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机构设置
1.组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区食品安全办公室职责、西城药监分局职责、区质监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西城工商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区卫生局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整合,不再保留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和西城药监分局。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更名为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仍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在整合职能和机构的基础上,组建区食品药品执法机构和区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2.在各街道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既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也是街道的内设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驻人员和街道工作人员组成,并将区专职食品安全监督员划转至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所,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
(二)管理体制
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按照有关要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管理为主,区党委协助管理。
(三)编制划转
将区食品安全办公室、西城药监分局以及工商、质监、卫生部门的相关人员编制划入新成立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中,市级部门负责区食品安全办公室、西城药监分局、西城工商分局、区质监局人员编制的划转,我区从区卫生部门划转46名行政执法编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组织实施
(一)成立筹建工作小组
为落实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成立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筹建工作;负责研究审议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员编制划转方案,以及财政和人事方面的调整意见;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等。
筹建工作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苏东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梁昌新,区政府副区长孙硕担任。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和区发展改革委、区监察局、区编办、区食品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西城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西城药监分局,区社会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信息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编办,负责日常工作。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区委组织部:配合完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配备;协助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
区监察局:负责体制改革过程中各部门履行职责、进度保证的纪检监察工作。
区编办:落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区卫生部门划转人员编制的具体方案;研究拟订区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编制配备方案;承担筹建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协调相关部门对公共服务资源的调配。
区财政局:落实区体制改革工作中所涉及的国有资产和办公经费等财政体制调整安排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落实体制改革工作中涉及的人员调整安置工作。
区社会办:协调落实本区专职食品安全监督员划转为区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工作;配合完成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成立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研究提出新组建和调整变动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衔接的意见。
区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受理窗口。
西城药监分局、西城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涉及本部门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人员、设备、车辆、办公用房划转的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的体制改革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改革期间的发文、印章、对外宣传、审计、档案、网络通信、办公用房等工作。
(二)实施工作时间安排
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的调整组建工作原则上于2013年9月底完成,具体实施阶段如下:
1.组建挂牌阶段(至2013年8月底前):配备新机构领导班子,划转相关部门编制,各部门划转人员明确,办公用房初步确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对外挂牌成立。
2.整合实施阶段(至2013年9月底前):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职能;根据市“三定”规定,明确食药局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置到位;调整资产经费;办公用房进行确认、装修;设置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编制、人员到位。
3.验收完善阶段(至2013年l0月底前):筹建工作小组会同相关部门调研验收区、街道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运转情况,就出现的突出问题予以协调解决,进一步完善机构运转情况。
从2013年11月1日起,西城区食品行政许可的申请、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由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
附件:1.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筹建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筹建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 | 宣布领导班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 | 区食品安全办、西城药监分局 | 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 | 8月底前 |
2 | 调整相关职能编制 | 落实市“三定”规定,明确食药局内部机构设置,对改革所涉及部门的职能进行调整。 |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西城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局、区编办 | 9月底前 |
3 | 设置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 | 设置街道监管所,落实人员编制、办公用房,明确监管所职能。 | 区编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街道 | 区政府信息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9月底前 |
4 | 人员定岗安置 | 按照人员定岗和调整安置意见,相关部门完成人员划转,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划转人员进行调配。 | 区人力社保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西城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局、区编办 | 9月底前 |
5 | 调整安排资产经费 | 落实体制改革中设计到的国有资产和办公经费等财政体制调整安排。 | 区财政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其他相关部门 | 9月底前 |
6 | 启用印章、安排办公用房 | 做好印章启用、收缴工作,协调解决涉及调整部门办公用房。 | 区政府办公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其他相关部门 | 10月底前 |
7 | 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 将我区现有专职食品安全监督员统一划转至各街道食药所,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 区社会办 |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 9月底 |
8 | 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受理窗口 | 将原分散在不同部门的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调整。 |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0月底前 | |
9 | 其他工作 | 严肃改革期间纪律规定,变动部门文书档案移交和管理、新组建和调整变动部门执法工作衔接、改革的宣传工作等。 | 区纪委(监察局)、区档案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委宣传部 | 其他相关部门 | 10月底前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武装部。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印发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3〕28号 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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