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1-11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自2010年10月起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京政办发〔2010〕41号)精神,为加强对西城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政府决定成立西城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二、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 王 粤 副区长
郭怀刚 副区长
副组长: 张炳田 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郭 新 区商务委主任
侯 林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孙劲松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连华 区发展改革委物价检查所所长
任 飏 区教委副主任
宋国利 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俊义 区监察局副局长
邵明阳 区司法局副局长
吕青波 区财政局副局长
任伟东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田进业 区商务委副主任
侯志伟 区文化委副主任
卢五星 区国资委副主任
朱桂林 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王 顺 区旅游局副局长
席雅民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马 忠 区政府信息办副主任
董凤梧 区城管监察大队副队长
王久锁 西城公安分局第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赵 辉 区地税局副局长
冯 轲 西城工商分局副局长
高忠维 区质监局副局长
李 宁 西城药监分局副局长
张 卫 区法院副院长
宋 蕾 区检察院副院长
石 峰 区新闻中心副主任
三、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设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委,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宋国利和区商务委副主任田进业兼任。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机构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处、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武装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11日印发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1〕01号.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